搞笑片|遛狗遛到派出所!高雄阿伯酒駕露餡 竟怪愛犬:都是你

社會 地方大小事
2024/07/16 16:17
王志弘 文章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旗津一名老伯日前騎機車出門遛狗,因行車不穩遭到員警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21毫克。豈料,老翁竟遷怒愛狗「撒嬌愛出門,害我酒駕被抓」,警方啼笑皆非,仍依法移車扣牌,還幫忙將狗狗載回派出所。

員警巡邏發現騎士載狗(圖左)出門左搖右晃,攔查揪出酒駕。警方提供
員警巡邏發現騎士載狗(圖左)出門左搖右晃,攔查揪出酒駕。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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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鼓山分局旗津派出所員警,14日上午11時許巡邏行經中洲三路時,發現機車騎士69歲郭姓男子一手扶著把手,另一手安撫腳踏板上的紅貴賓,行車不穩、險象環生,趕緊趨前攔查,聞到郭男散發酒氣,一驗發現酒測值達每公升0.21毫克。

老伯遷怒無辜愛狗,責罵「害我酒駕被抓」。警方提供
老伯遷怒無辜愛狗,責罵「害我酒駕被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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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得知難逃酒駕犯行,開始責備愛犬「蒂蒂」在家汪汪叫不停,害他喝酒後沒法午睡,還得出門去公園遛狗。他雖找寵物出氣,也擔心要怎麼讓愛犬回家,經員警告知可以協助載到派出所,郭男這才安心配合警方後續相關處置。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持「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守護民眾行車和用路安全,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酒測值0.21也可開罰

根據《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5%以上,就涉犯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郭男酒測值0.21雖未達公共危險標準,但也有行政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0.15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5000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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