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鄭文燦交保豪宅曝光!妻3310萬購入 10年增值現價逾4000萬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任桃園市長期間,收受賄賂500萬元遭起訴,昨天(28日)凌晨1時,桃園地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北市中正區某豪宅。《知新聞》昨走訪這間緊鄰台大醫院的豪宅,每層2戶,全棟僅16戶,住戶擁機械式車位。據實價登錄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顯示,這戶豪宅是2013年8月9日鄭文燦以太太林俞汝名義買進,要價3310萬元,如以近期隔壁鄰居5月每坪119.9萬元成交估算,購入至今已增值872萬,漲幅近3成,現值破4000萬元。
鄭文燦因涉於桃園市長任內,於「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收賄500萬元,昨遭檢方起訴,被羈押48天的他,昨獲桃園地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於北市中正區某豪宅。
鄭文燦豪宅3310萬漲至4185萬元
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顯示,這戶豪宅是2013年8月9日鄭文燦以太太林俞汝名義買進,要價3310萬元。
另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服務網資料顯示,這間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豪宅,隱身台大醫院後方,屋齡約12年,近年交易熱絡,最近一筆交易就是今年5月間,鄭文燦對門鄰居易主,以每坪119.9萬元成交換算,鄭文燦這間小豪宅也一舉從3310萬,突破來到4185萬元。
桃園地院未規定鄭文燦需向派出所報到
鄭文燦昨(28日)凌晨5時許離開桃園地院,不過不是回到登記限制住居的台北市中正區小豪宅,而是先直奔桃園住處。
根據桃園地院交保裁定,雖然將鄭文燦限制住居在北市住處,卻沒有要求他每日定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記者求證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確實沒有收到桃院傳真公文,鄭文燦無需到派出所報到。
被告報到防逃亡確保訴訟文書送達
《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被告停止羈押時,需定期向法院、檢察官或指定機關報到,故派出所成了報到最常指定機關。至於為何要求被告報到,除防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逃亡,同時確保訴訟文書能合法送達。
樓下鄰居未曾見過鄭文燦
記者昨下午走訪鄭文燦中正區小豪宅,保全面對記者提問,僅簡短表示「你不要害我」,鄭文燦樓下鄰居則表示,未曾見過鄭文燦,鄭文燦是否遵守法院規定,尚無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