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超過30天也是「鮮乳」!一文看懂乳品差異 營養師破保久乳迷思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衛福部今天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保存期限30天以上乳品,品名應標示為「長效鮮乳」或「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即起預告60日,預定明年7月上路。
中央社報導,2013年台灣、紐西蘭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紐西蘭乳品將在2025年輸銷台灣關稅將降至零,勢必影響國產鮮乳市占率,酪農、乳業疾呼效期90天的進口液態乳應跟國產鮮乳標示區隔。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為使消費者藉由標示更加瞭解鮮乳等乳製產品資訊,進行修正草案預告;其中延長保存期限鮮乳標示預定自明年7月1日生效,其餘修正規定預定自1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食藥署食品組列出本次修正4大重點:
第1、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鮮乳產品如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進行熱殺菌處理後,於高潔淨度環境下近似無菌充填,保存期限30天以上者,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
第2、增修液態乳產品字體大小應依體積調整的標示規定。
第3、要求清楚標示,透明消費資訊:針對鮮乳、保久乳及乳粉產品倘屬乳脂肪、乳糖調整,應於品名或外包裝明顯處標示「乳脂肪經調整」、「乳糖經調整」或其他足以表徵成分經調整之等同意義字樣。
第4、擴大規範對象,妥適管理品名標示:納入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為規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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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解開保久乳迷思
在台灣,有各種乳製品,包括鮮乳、保久乳、奶粉、調味乳,其中,保久乳常被消費者誤認是「是因為添加防腐劑才可以保存長久」,營養師程涵宇在粉專解釋,保久乳是生乳經滅菌至幾近於完全無菌後再包裝,所以原則上幾近於沒有微生物存在,因此不需冷藏也可以保存至少半年的時間,她指出保久乳優點是方便好保存,而且營養和鮮乳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