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涉貪案再延燒!律師涉洩密博弈集團遭搜索 50萬交保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任職大隊長期間,與知名博弈集團往來密切,涉6罪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已有博弈集團陳姓總裁、史姓前記者等共犯遭羈押,檢廉繼續追查,掌握辯護人涉嫌將偵查資料,透露給集團成員,昨天(17日)展開第4波搜索行動,傳喚洪姓律師及證人共5人到案,訊後依洩密等罪命洪姓律師具保50元候傳。
律師捲林明佐貪瀆案涉洩密
台中地檢署續辦林明佐洩密貪瀆案,追查發現在台中市開設律師事務所的洪姓主持律師,有警察轉任律師在其事務所上班,也接受不少警方轉介案件,與警界關係密切,卻在擔任林明涉嫌洩密佐的博弈集團被告辯護人時,涉嫌將執行職務獲悉的偵查中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預擬策略逃避追緝。
中檢檢察官張時嘉經蒐證完備後,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廉政署中調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到台中市洪姓律師的事務所等3處執行搜索,帶回洪姓律師調查,並以證人身分通知吳姓律師、楊姓律師及相關人共5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洪姓律師涉嫌《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命洪姓律師以50萬元具保,其餘律師及證人請回。
檢廉已發動4波搜索 林明佐遭收押
回顧全案,台中地檢署偵辦林明佐涉嫌洩密、貪瀆案,今年4月底先傳喚與林明佐交往密切的徐女到案後,諭知300萬元交保,5月2日前往刑事局林的辦公室及住家搜索,並拘提林明佐到案,檢廉除了在林住所搜出近百萬現金,還查出高達2000萬元金流,認林明佐涉犯貪瀆等6罪聲羈獲准。
5月7、8日檢廉展開第二波搜索行動,針對博弈集團相關犯嫌、公司、聚會等14處所進行搜索,拘提集團劉姓主嫌等8人及相關證人7人到案,複訊後認劉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3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廉在5月22日、23日二天,執行第三波搜索,拘提擁有千億身價、博弈集團陳姓總裁,及集團幹部共5人到案,其中1人還是曾任記者的史姓男子,檢方認陳姓總裁、史男、洪男、張男、陳男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洗錢及賭博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獲准。
而林明佐案延燒至今,台中地檢署已經展開四波拘提、搜索行動,帶回被告、證人、關係人超過25人,其中聲押獲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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