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保外就醫竟落跑!趁空窗期性侵2女 新竹監獄道歉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上個月21、22日接連發生2件摩鐵強盜性侵案,警方逮到惡狼江昱賢後,查知他竟是保外就醫未依規定返監的逃犯,而且先前坐牢原因就是強盜性侵等案,他於2011年被判刑19年定讞,服刑至今殘刑約為4年6月。桃園地檢署上月23日已將江昱賢聲請羈押獲准,目前關在桃園看守所,將偵辦他這次犯下的2件強盜性侵案。新竹監獄和新竹地檢署也發聲,強調均依規定辦理,但竹監坦言難以卸責,將改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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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監獄向社會大眾致歉
新竹監獄今發新聞稿指出,江昱賢犯強盜等罪、刑期19年8月3日,獲准保外醫治時,殘餘刑期剩4年6月1日,累進處遇晉至1級,於2021年11月符合法定要件開始陳報假釋,最近1次假釋陳報日期為2024年10月。
因江昱賢病情嚴重,經台大新竹分院多次診治,醫師評估病況複雜且有多重病因,須返回他原本治療醫院,由原本的主治醫師治療,否則恐將有下肢癱瘓危險。
新竹監獄衡量江男殘餘刑期、病況、醫療需求,且已進入準備復歸社會的陳報假釋階段,為顧及江男健康醫療權益並避免他下肢癱瘓,因此陳報保外醫治獲准,江男於2024年11月4日起保外出監,進行開刀手術及一系列抗生素療程及復健治療。
竹監強調,對於江男保外醫治的訪查、病況評估、通知報到執行及屆期未報到執行的通報及處理,均依相關規定辦理,但基於社會道義與顧及民眾情感,竹監仍難卸責,發生此一憾事,竹監對社會大眾表達深切歉意。
竹監衛生科訪查人員於今年5月間評估江男病況已有改善,並經向主治醫師確認後,於5月22日發文通知江男於6月3日向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並將副本寄給地檢署,但江男屆期未報到返監,竹監日前依規定函請新竹地檢署依權責辦理傳喚、拘提或通緝,但江男竟於6月21、22日再犯刑案。
竹監表示,將立即針對以下幾點進行保外醫治業務研討及策進:
(一) 強化與轄區警分局之聯繫,以協助監管。
(二) 除定期訪查外,增加不定期訪查人員、方式及人力。
(三) 提高訪查次數、面向及深度。
(四) 強化保外醫治受刑人及其家屬之聯繫與方式。
(五) 廣納醫療及安養機構專業意見。
竹監強調,本案影響社會治安及民眾人身安全,為求未來處理過程能有更周延及精進之作法,已慎重針對本案進行深入檢視及研討,藉由前述相關策進作為,更精進落實相關訪查及動態審查機制,提早預警發現及掌握違常情況,即時妥善處理。
新竹地檢署未拘提 江男12天後犯案
另外,新竹地檢署今早也發新聞稿,指出江昱賢原本在新竹監獄服刑,保外就醫後病況好轉,新竹監獄今年5月22日發函通知江男應於同年6月3日前,自行到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
不過,江昱賢分別於6月3日、6月9日以電話及聲請狀,向新竹地檢署聲請延緩入監後,未依檢方規定期限報到。
新竹地檢署表示,6月9日收到新竹監獄報請矯正署廢止江男保外醫治公文副本,隨即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傳喚江男,「並於傳喚未到後,將拘提之」,江男於6月23日因另案(桃園摩鐵強盜性侵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
竹檢強調,6月9日接獲新竹監獄通知後,就依規定完成分案並依法辦理相關執行程序,全案處理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並無延宕。
不過,竹檢於6月9日接獲監獄通知後,尚未拘提江男,江男就於12天後於6月21日、22日連續犯案。
手法均為綑綁女方後劫財、逞慾
至於江昱賢2009年犯下的性侵案,判決指出,江男2009年5月1日凌晨與一名女性友人相約見面聊天,進一步邀她到板橋馥都飯店投宿,繼續聊天,後來女方要離開,江男抓住她雙手,然後掏出一把瑞士刀脅迫,隨即以尼龍繩、膠帶綑綁她雙手、雙腳,用膠帶黏貼嘴部。
江男控制住女性友人後,強取她包包裡的機車駕照及現金5000元,然後性侵得逞,揚長離去前,兇狠地警告女方不得報警,事後依據機車駕照上面的個資、照片,偽造女方的身分證,進而申請手機門號、盜打電話,話費高達3萬餘元。
最高法院2011年依強盜性侵、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江昱賢判刑定讞,應執行刑19年8月。江男服刑後於去年11月獲准保外就醫,卻於健康好轉、收到返監通知後藉故拖延,今年6月21、22日在桃園接連犯下2件摩鐵強盜性侵案,手法也是綑綁女方後搜刮財物、逞慾,受害人疑為性交易女子,全案由檢方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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