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在美國「不賣就禁」期限逼近 未來會如何發展?川普態度成關鍵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TikTok在美國的未來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周五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一項針對TikTok「不賣就禁」法案的法律挑戰,並做出裁決,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若不能在1月19日最後期限前出售該短影音平台,TikTok將在美國被禁。

Tiktok質疑「不賣就禁」法案違反美國憲法修正案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一個小組裁定,該法案並未違背憲法,並駁斥Tiktok和字節跳動關於「該法規侵犯它們和TikTok美國用戶權利」的論點。
美國總統拜登4月宣布簽署價值950億美元的對外援助法案,其中包括強制字節跳動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美國業務的法案。該法案將剝離TikTok的期限從165天延長到270天,且要求位字節跳動持股不得超過20%,否則將面臨美國全國禁令。
財聯社引述外媒報導,TikTok在美國擁有1.7億用戶,許多部落客依賴該平台來獲得收入,許多用戶也透過該平台進行娛樂和交流。如若這個法案最終被實施,那麼將對這部分群體將面臨巨大影響。
在訴訟中,Tiktok和字節跳動在多方面對「不賣就禁」法案提出質疑,部分理由是該法規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一項違憲的剝奪公權法案,不公平地針對這兩家公司。美國司法部則辯稱,TikTok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
TikTok下一步可能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法院裁決表示,該法律經過精心設計,並沒有違反第一修正案,因為政府不打算在TikTok上禁止內容或要求某種內容組合。此外,法官們也駁回有關該法令是非法剝奪公權法案或違反第五修正案徵用財產的主張。
預計Tiktok和字節跳動下一步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目前尚不清楚法院是否會接受此案。
TikTok周五聲明表示,這兩家公司正準備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稱最高法院「在保護美國人言論自由權方面有著既定的歷史記錄」。該公司的一位發言人稱,「我們希望他們在這個重要的憲法問題上做到這點。」
另一個不確定因素是川普,他在第一個任期內曾試圖禁止TikTok,但在最近的總統競選期間改觀了,表示反對禁止Tiktok的這種行動。
川普能否兌現承諾攸關TikTok發展
川普過渡團隊目前未提供川普計劃如何履行「拯救TikTok」承諾的細節,但被任命為下一任白宮發言人的萊維特(caroline Leavitt)上個月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川普計劃「兌現」競選承諾。
有些人猜測,川普可能會要求他的司法部放棄執行這項法律。而捍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高級主管Craig Singleton表示,執法裁量權或行政命令不能凌駕於現有法律之上,這讓川普「採取單邊行動的空間有限」。
但川普還可能做其他事。他有可能援引法律條款,允許總統確定出售或進行類似交易,使TikTok擺脫字節跳動的掌控。他的另一個選擇是敦促國會廢除法案,但這也需要國會共和黨人的支持。
多位投資者表達購買興趣
一些投資者,包括川普的前財政部長姆努欽和億萬富豪麥考特,都表示有興趣購買Tiktok。
本周,麥考特發起為保護網路隱私「自由計畫」(Project Liberty)的發言人表示,參與競標的各方已非正式承諾提供超過200億美元的資金。
而字節跳動表示不會出售TikTok。況且根據中國的出口管制,TikTok的專有演算法銷售也可能會被阻止。這意味著,如果TikTok在沒有演算法的情況下出售,美國買家很可能只會購買平台的外殼,其中不包含該應用程式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