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務會議「主管混充教師代表」 教團喊話增基層師生比例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校務會議是大學決定重大事項的管道,今(13)日立法院教文委員會針對「大學亂象」舉行公聽會,與會教師團體提出,校務會議出現「主管混充教師代表」情形,應要求未具主管職教師的比例,學生團體則喊話,應修《大學法》修法,把大學校務會議當中,學生代表比例從現行10%,提高至25%。
教團喊增加基層教師代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會中多位與會人員,針對大學校務會議參與代表的比例提出建議。
對於大學校務會議代表的人數問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應規範大學校務會議當中,沒有擔任主管、行政的教師代表要過半,這樣才符合校園民主、教授治校的精神。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也指出,大學校務會議代表組成嚴重失衡,以國立高雄科大為例,其校務會議中,非主管教師代表比例,從107學年度的39.16%,逐年下降至109學年度的30.71%,遠低於大學法規定的二分之一,反倒學術與行政主管占比,從44.06%上升至52.14%。
侯俊良強調,「主管混充教師代表」的現象已嚴重危害校園民主,導致校務會議淪為校長行政團隊的背書工具,失去制衡功能。
高教工會則說,建議《大學法》修法,把校務會議中的教師代表,明訂是未兼主管職教師,若有兼任主管職的教師也算盡教師代表比例,則要明定未兼主管職教師比例,不可少於會議人數的一半,或是要限制有主管職人員的比例。
學生團體盼「不是走過場」
「學生代表不應該是走過場」,學生團體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強調,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當中,應充分發揮監督校務運作的核心價值,但現行《大學法》規定學生代表僅佔校務會議的10%,其他會議更無明確參與比例。部分學校甚至直接指派學生代表,未經選舉產生,削弱了學生在校園表達自身意見的權利。
EdYouth建議,各大學應透過選舉產生學生代表,確保其代表性,也呼籲《大學法》修法,提升大專校院校務會議當中,學生代表比例至25%。
另外,實踐大學前校長、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認為,大學校務會議當中,學生代表人數不應低於十分之一,且以20%為目標,調升方式等可由各校自行決定。
至於其他校內會議,陳振貴說,在大學自主、民主自理原則下,學生的權益與參與很重要,支持行政會議、校長遴選委員會要有學生代表參加,但有些會議無涉學生權益,或是像中長程計畫學生了解較不足,應可免設學生代表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