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奧客曾被法官判40天拘役 高鐵老翁罵三字經無罪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東京通過日本首創「防奧客條例」,預計議會通過後明年4月上路,台灣目前尚未明確規範「防奧客」規定,若當事人受不了污辱提告,全看法官一念之間的判決,有的法官認為被怒罵幾句沒啥大不了判無罪,僅有少數有罪案例。曾有位顧客辱罵銀行員,被法官判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折算為4萬元)。
東京首創先鋒防奧客
綜合日媒報導,奧客行為樣態大多是「謾罵」、「教訓」及「不當要求」等,有時造成勞工太大心理壓力,乾脆辭職不幹了。《中央社》報導,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2022年起開始針對企業公布防奧客對策指南,比如修正旅館業法給予業者可拒絕奧客「慣犯」入住,也修正行政命令保護計程車司機等,東京則是第一個明定顧客騷擾防止條例草案(防奧客條款)的日本城市。
而公然污辱在台灣想定罪不太容易,難得一見的判決為台中法院2017年4月針對一位劉姓客戶,因不滿永豐銀台中分行業務經理服務,竟飆罵對方「王八」、「妳去死」、「妳胸部露露的啊」、「妳白痴」、「妳不適格」、「你她X的」等「妨害名譽」的不堪言語。
罵髒話代價高 不是每案都有罪
然而不是每個案例都能申張正義,2023年在高鐵台中站,一位男子先在自動售票機買錯票,到櫃台想換敬老票,但因已過發車時間遭拒絕,因此怒而對售票員連罵三句髒話「你他X的」,售票員提告公然污辱。不過法官認為,這3句髒話沒有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的程度,判決無罪。
根據全宇通商法律事務所整理的髒話判決表,曾被法院定罪的辱罵言語:「弱智、智障、以後在路邊撿垃圾」外加便當吐口水判賠4萬;謾罵「幹你娘」、「我幹你老母」、「幹你娘,聽不懂喔?」代價是3萬元;「我不知道你們在幹嘛,都在吃大便還是幹嘛」判決1萬;「你要不要臉」被罰5000元。用污辱言語亂罵人是否有罪,全看不同法官的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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