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央行推CBDC沒有時間表 數位貨幣不是先發即具優勢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週一邀請台灣央行總裁楊金龍報告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規劃發展,央行報告今日出爐,強調發行數位新台幣沒有時間表,CBDC不是國際競賽,並非先發即具優勢,目前已發行CBDC或進行試點的國家,至今發展情況均不如預期。
初期不計息 分記名與不記名錢包
楊金龍8日將赴財委會針對「數位貨幣發行之規劃與貨幣之數位轉型」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7日報告先出爐,揭露央行對數位新台幣CBDC的規劃。
央行報告指出,我國與先進國家相同,支付多元便利,對發行CBDC的態度較為審慎,主要希望CBDC的推行能符合大眾數位支付需求與政府數位政策發展目標,以發揮實質效益。且CBDC是「巨大且複雜」的工程,需長期進行、穩步推動。
央行指出,初期分為六大規劃方向,一是為免影響金融中介功能,採行雙層式架構;二是發行初期不計息,但保留附息功能;三是錢包分級,且配合洗錢防制規範,不記名錢包相關金額上限會低於記名錢包;四是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用戶可選擇開立記名或不記名錢包;五是加強資安管理。六是已具備多種零售支付功能。
央行設計數位現金 試驗離線也能支付
針對零售支付的數位發展,央行已設計零售型(Retail)CBDC的運作架構及功能,並建置雛型平台,未來可發行數位現金,提供大眾日常支付使用。目前所開發零售支付的CBDC雛型平台已可支援數位券的金流作業,每秒受理交易筆數(TPS)已提升至2萬筆。
目前正在推動三大工程,一是廣泛溝通,明年將舉辦數場公聽會、說明會與論壇。二是精進平台技術,為讓不用手機的民眾使用卡片離線支付,現正進行相關試驗,讓大眾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可選擇使用手機或卡片進行離線支付。同時也進行以「CBDC雛型平台」與數發部「政府機關發放共用平台」介接合作事宜。
三是研議法律架構,持續蒐集主要國家相關法制資料,盤點我國發行CBDC可能需配合訂定或修正之相關法規,包括發行CBDC的法源依據、洗錢防制、資訊安全及隱私保護等規範。
央行進行CBDC三情境試驗
央行也表示,正進行三種情境的試驗。1.銀行存款代幣之跨行移轉:銀行可利用代幣化共用平台,依客戶需求將存款兌換為存款代幣,進行跨行轉帳,並以批發型CBDC作為清算資產。
2資產代幣之款券同步交割:以金融機構發行之證券型代幣為標的,與存款代幣進行款券同步交割,並透過批發型CBDC 進行清算資產。
3.特殊目的代幣:(1)目前政府招標單位收取投標廠商的押標金,尚採用紙本及人工作業,若以特殊目的代幣方式處理,具提高作業效率的潛力。
(2)改善作法將存款代幣結合智能合約,成為具有押標金功能的押標金代幣,一旦開標完成,代幣化共用平台即自動將押標金代幣兌回為未得標廠商的存款代幣;另一方面,得標廠商的押標金代幣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代幣,直到標案完成,再兌回得標廠商的存款代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