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駕座沒人!員警質疑醉漢閃酒駕爆火花 遭控狂閃燈挑釁還噴辣椒水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大寮分駐所員警今年4月巡經一處空地時,發現1名婦人從副駕座下車卻自稱「駕駛」,懷疑是酒醉的丈夫開車,但盤查過程狂閃手燈筒,遭夫婦倆控訴先挑釁還噴辣椒水,質疑執法粗暴。警方澄清,因醉漢先咆哮逼近,故閃燈示警,會持續檢討、精進同仁執勤技巧。
林園分局調查,大寮分駐所員警於4月7日深夜11時26分巡邏經過大同街一處巷口時,發現一台轎車疑似掉落水溝,上前關切時,有名30歲林姓女子從副駕座下車直說「車是我開的」,員警起疑開車門,見到林女丈夫47歲蔡姓男子滿身酒氣坐在乘客座,但其拖鞋卻遺留在駕駛座。
警方懷疑有酒駕情事,盤查過程中,雙方都爆發火氣,音量都不小。員警因蔡男酒醉還咆哮,開啟手電筒閃光模式警示,看到蔡男逐步靠近,試圖出手推擠,於是噴辣椒水先發制人,再交由支援警力將人帶回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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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蔡男今天指控,員警當時不相信是他老婆開車,口氣非常差。他為自保開手機錄影,豈料員警不僅大聲斥責,還一直用手電筒狂閃直射,反覆挑釁,令他恐慌症發作,只好出手遮擋手電筒,卻遭員警噴灑辣椒水制伏。事後跟朋友談及此事,才知遭到粗暴執法,深感不滿。
警方指出,經檢視密錄器畫面,蔡男確有咆哮且試圖推倒員警等行為,為避免發生危險或自傷,故依法進行管束。因員警當下無法確認有無酒駕,故未啟動酒測程序,待管束結束後交由其配偶帶返家,並未對其製作警詢筆錄。對於民眾觀感不佳,持續檢討執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