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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違反勞基法!葉元之未給加班費、特休 北市勞動局再開罰4萬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爆出慣老闆風波,遭控職場霸凌已逝前助理,台北市勞動局前往葉元之國會辦公室勞檢,4月依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裁處葉元之9萬元。但台北市勞動局7月再度前往勞檢,揪出葉元之國會辦公室未依法給加班費、特休假等,再度開罰2萬元、合計4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7月至葉元之國會辦公室勞檢,查獲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也未給予特休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各裁罰2萬元,合計裁罰4萬元,累計共裁罰13萬元。
對此,葉元之回應表示,前方姓助理遺孀共檢舉三次,第一次是檢舉不當辭退及不給請病假,勞檢處有到辦公室調查,後來也查無此事,他也有提供該名前助理用簡訊請假的截圖,其他助理也有作證,並沒有不給請病假等情事,但是勞檢處發現沒有打卡鐘,所以第一次開罰9萬元。
至於此次因沒給加班費、特休,再度遭勞動局開罰4萬元,葉元之澄清,自己並非無緣無故苛扣加班費,是員工未在上班充裕的時間完成份內工作,他下班時間詢問,對方才臨時處理,以及他周末在群組分享別人的建議,這些都被認定為加班,但他認為,正常來講應該不算加班。
葉元之說,只要在下班時間提醒或是有傳訊息,就被勞動局認定是加班,「那法律規定,我們就甘願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