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送抵!政院人士:研議所有救濟方案 總統府態度不變

政治
2024/06/05 18:58
法亞 文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立法院藍白黨團挾人數優勢,5月28日三讀通過外界所質疑國會擴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案今已送行政院及總統府,行政院長卓榮泰態度不變,將邀集學者專家審視條文,研議是否提出救濟。政院人士表示,「覆議」或未來「提釋憲」都會一併討論,法令必須在總統公布後才會生效,絕無自動生效一說,打臉藍委羅智強日前的沙盤推演。

引爆朝野立委肢體衝突的國會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歷經4天4夜院會表決三讀通過,政院今天下午已收到立院函文。資料照 林林攝
引爆朝野立委肢體衝突的國會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歷經4天4夜院會表決三讀通過,政院今天下午已收到立院函文。資料照 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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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今天下午14時許收到立院函文,院長卓榮泰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政院救濟手段10天內揭曉

政院人士表示,所有救濟方案都會一併討論,包括現階段的「覆議」,以及法令生效後可採取的「釋憲」,依循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如要提覆議,政院會在10天(含假日)內提出。

有關藍委羅智強推測,法案三讀通過後最極端的可能是總統賴清德拒絕公布,並指,憲法規定總統收到法律案應於10日內公布,「就算總統拒絕公布,也會在10日後自動生效」,政院人士駁斥羅的說法,強調依憲法規定,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法令需經總統公布後才會生效,從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到中央法規標準法,皆無所謂總統拒公布則10日後自動生效的條文。

該人士補充,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總統公布日起算第3日起,法令生效,實務上亦有超過10天總統才公布、並在3天後生效之例。

府方態度依舊:收到咨文後審慎因應

行政院若決議提出覆議,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定,立法院應在覆議案送達15日內,開議作成決議,如逾半數立委、57席以上(含)贊成,通過覆議,原決議(修法)便失效;反之,57席以上(含)反對,則覆議不通過,行政院院長應接受原決議。

總統府對於立院送出法令一事,態度依舊,發言人李問說,總統府對於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宣布聲請釋憲,及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皆予以尊重,府方將在收到立法院咨文及行政院呈後,審慎因應、依法處理。至於立院咨文今天是否送達,李問未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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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議 # 釋憲 # 國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