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電動車險投保建議懶人包 擔心電池自燃須加保3附約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大多數產險公司將於9月起提供電動車專屬保險,富邦產險提醒,電動車專屬保險只保純電動車,若為輕油電車、油電混合車,則不適用電動車專屬保險。最簡單的方式是車主可先查看行照資訊,車牌號碼為E、RE、WE開頭、排氣量單位為HP(馬力)等屬電動車款,確認自己的愛車是否適用電動車專屬保險。
若根據保發中心擬定電動車專屬車體險參考費率,約較原先車體險漲幅5%~10%,若依此調幅來看,Tesla等電動車的年繳保費支出約多出3000元。
電動車專屬險與一般車體險保障最大不同在於電池,若因撞擊等意外造成電池漏液自燃爆炸,屬於車體險甲式、乙式之承保範圍。但停放中車輛若因電池本身自燃或爆炸,或在充電期間自燃或爆炸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甚至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務損失衍生的賠償責任,則被排除車體險及第三人責任險之承保範圍外。
以上這些情況需經投保車體險後加保「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或者經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後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
富邦產舉例一情境,假設當靜置中的車輛,停放於停車場或戶外,無端遭受火災波及,引發自身的車輛起火、爆炸等事故,投保「車體險甲式」、「車體險乙式」增加車輛在外的保障。但是若靜置車輛,因電池自燃所引起之火災、爆炸,導致車體毀損,為車體險的除外不保事項,若擔心愛車有電池自燃疑慮,建議加保「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
再舉另一情境為充電中的車輛,因充電所致的火災、爆炸等事故,波及其他車輛,所致第三人傷害、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為第三人責任保險不保事項,富邦產建議可以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
另一情境是因充電所致的火災、爆炸,導致車體毀損,為車體險承保範圍中的除外不保事項,建議可以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
此外,對自備電動樁及加購車用軟體之車主,富邦產也提供「電動車供電配備責任暨費用補償保險」及「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附加軟體損失補償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