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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出獄了!笑容滿面重獲自由 曝最想做這件事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員工,遭判刑4年定讞,2021年11月底到花蓮監獄服刑,他上個月第4度聲請假釋,本月17日獲准,由於假釋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而性侵受刑人的假釋銜接作業較其他類型案件複雜,矯正署原本預估鈕承澤過年前恐難獲釋,不過昨天加速作業,他於今早9時許出獄,由於假釋犯離監後須依規定在24小時內向地檢署報到,鈕承澤24小時內必須到台北地檢署的執行科報到。
鈕承澤上午笑容滿面步出花蓮監獄,手上拿著一盆他在獄中種的芋科盆栽,面對大批記者詢問最想做什麼?他說:「回去陪媽媽。」並笑著說謝謝,祝大家新年快樂。
邀被害人到家中聚會卻性侵
鈕承澤2018年11月藉故請劇組女員工等人到家中聚會,隔天凌晨其他人先離開,剩下鈕承澤和女員工獨處,不料鈕承澤對她強行性侵,被害人事後驗傷提告,鈕承澤因此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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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鈕承澤堅稱以為女員工對他有好感,否認性侵,但相關證人都證稱,兩人並沒有男女情愫,法院一到三審都判他4年徒刑,2021年定讞,他於同年11月到花蓮監獄服刑。
矯正署說明假釋理由
矯正署本月17日核准鈕承澤的假釋指出,鈕承澤經法院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自2021年11月底入監服刑至今,合計執行日數(含縮刑)已超過8成5,並依法接受相關身心輔導與治療,符合《刑法》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由服刑監獄按《監獄行刑法》第116條、「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委請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假釋審查會,依法審查假釋,綜合考量犯行情節、犯後態度及在監表現、再犯風險等面向後,依委員開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其假釋。
矯正署指出,假釋審核標準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不因身分差異有特殊待遇,只要符合假釋條件者,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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