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粽葉別亂丟!一文看懂「是廚餘還是一般垃圾」 做錯最重罰6000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本周將迎來端午節連假,雖然不是每人都去划龍舟,但幾乎都會吃上幾顆粽子來應景,激辯南北粽誰好吃,甚至連沾醬都有各路門派。不過,你知道吃完的粽葉、粽繩該如何處理。環保局表示,粽葉、粽繩應丟一般垃圾,沒吃完的餡料才是廚餘,丟錯最高恐罰6000元。

粽葉、粽繩要如何處理?彰化縣環保局昨(25日)提醒,應景食物也要確實進行垃圾分類,例如粽葉、粽繩屬於一般垃圾,吃剩的粽子為廚餘,桃、李、芒果、荔枝等水果類的果皮、果核為廚餘。
據悉,不只彰化縣,包括新北、桃園、雲林、台南、金門等縣市,看起來很天然的粽葉都須丟一般垃圾。由於粽葉富有長纖維,若是誤入廚餘堆肥場,容易導致機器設備損壞,需要清潔人員再撿拾分類,絕大多數縣市都歸類為垃圾;同樣屬於垃圾的長纖維類還包括筍殼、甘蔗皮、蔗渣、麻薏莖、香茅草等,若未依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對此,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今(26)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粽葉到底算是一般垃圾要直接丟,還是算堆肥廚餘要回收?最後也確認我國現行廚餘回收分類,會因為各縣市後端去處和處理方式,有不同的分類政策,因此,粽葉在彰化縣、新北市等縣市是被當成「一般垃圾」丟掉,高雄市卻是把粽葉當成「堆肥廚餘」回收,全國各地方政府分類標準並不一致。
王正旭坦言,我國廚餘分類政策在各地方政府有那麼大的差異,原因就是環境部將廚餘分類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依據「轄內清除處理設施」或「去化管道實務需求」,訂定各地方認為適合自己的廚餘分類方式。他認為,這就會牽涉到各縣市除了掩埋及焚化的量能外,包括養豬場、廚餘蒸煮的量能,還有堆肥場、生質能源廠等多元再利用的量能都會納入考量。
王正旭建議,現在台灣已經有很多地方,都是一日生活圈,光是一天內的生活範圍,就不限於一個縣市,住在基隆或桃園,在台北或新竹工作的人非常多,但各縣市對廚餘的分類差異那麼大,變成民眾光是中餐和晚餐的廚餘分類項目與邏輯都不同,對於廚餘回收政策的執行與落實,實在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