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馬國女大生!凶嫌哭求法官輕判 判決出爐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來台就讀銘傳大學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2022年10月被男子陳柏諺徒手掐死,陳男起初宣稱犯案是為了拿回給她的10萬元,後來又改口稱兩人是殉情,一審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他於二審審理期間全盤認罪,哭求法官輕判,給他反省機會。雖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判死刑,但高等法院今仍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酌陳男是因和死者有金錢糾紛,一時激憤才殺人,和事先謀議、使用凌虐的手段不同,且他符合自首要件,但一審卻沒審酌予以減刑,認為他的犯行未達《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僅判無期徒刑未判死。
判決指出,陳柏諺於2022年4月透過IG,認識外貌姣好的蔡女,兩人在10月間開始頻繁往來,並約出外出用餐。
10月13日凌晨,陳男為了贊助蔡女創業,透過line pay轉了9萬9999元給她,但到了早上卻反悔,前往蔡女租屋要她還錢被拒,憤而徒手掐她頸部,並拿玩偶蓋住她的臉,等到蔡女斷氣後,再回到鶯歌住處服藥輕生,並傳訊給父親透露尋短念頭,家人隨即聯繫警方上門找人,緊急將他送醫,陳男才透露自己殺了人。
法院一審時,陳男不認殺害蔡女,堅稱是蔡女想和他殉情,他在下手前還唱了情歌,但法官不信,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
陳柏諺上訴哭求法官輕判 家屬求判死
全案上訴高院審理,陳男全盤認罪,並告訴法官一直想和解,也請家人幫籌250萬元賠償蔡女家屬,只是還沒和對方達成共識,甚至求情指自己自首,且一時衝動失去理智才鑄下大錯,請法官給他機會。陳男律師也請法官考量他有悔意,輕判15年徒刑。
但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轉述家屬心聲,家屬認為,再多的錢也無法挽回女兒,希望法官判陳男死刑。但高等法院今仍判他無期徒刑。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協助蔡女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士林地檢署先前審議後,決議補償死者家屬180萬元。
馬國女大生命喪台灣非首例
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來台就讀台南長榮大學,2020年10月28日晚間,卻在從學校返回租屋處的途中,遭兇嫌梁育誌強擄性侵殺害,棄屍山區,冷血犯行震驚社會。梁男一、二審都遭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去年6月認為全案仍有疑點待釐清,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