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站門沒開離站!駕駛4項SOP未遵守停勤3個月 高鐵增修2規防疏失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台灣高鐵北上204車次4/14上午8:26抵達板橋站,因人為疏失導致車門未開啟即離站,是通車18年來首例,經調查,該列車駕駛個人一連串未遵守4項SOP,若能遵守任一項規定,均有機會避免事件發生,對該員實施特別訓練,於通過訓練後,安排駕駛督導隨車督察確認,確認該員改善狀況,期間約2個月,再安排航醫進行心理測驗及適性檢查,期間約1個月,通過後始得恢復執勤資格,合計約需暫停勤務3個月,高鐵也增修2大項規定加強防止此類人為疏失,一、修訂一致性用語,避免駕駛產生疑惑,二、各職務的採取措施。

4/14「T204 車次停靠板橋站未開啟車門供旅客上下車事件」,經查該駕駛於登車執行勤務前,已於報到中心透過紙本與勤務平板電腦,確認該趟車次停靠相關車站之停靠時間與發車時刻,或通過站之通過時刻,方完成刷卡並登車執行勤務。
唯該T204車次行駛至桃園路段時,駕駛接到行控中心以無線電通知,板橋站月台軌將設有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該駕駛亦與行控中心複誦確認。但當該車次接近板橋站區路段時,駕駛見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時,因自身不明因素竟對運轉訊息產生疑惑「是否該車次遭臨時運轉變更為通過板橋站、無須停靠」,此時駕駛未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確認。
當該T204車次進入板橋車站區準備停車時,該駕駛取消列車程式化停車控制系統並改以手動方式停車。當該T204於板橋站停靠後,駕駛自述正操作勤務平板電腦查詢是否有運轉變更資訊時(依規定可直接查看車載電腦之停靠該車站時間、發車時間或通過時間加以確認),此刻亦接獲列車長以列車電話提醒未釋放車門開啟權限,惟尚未完成通話時,該車前方行車路徑已自動開通,駕駛未再查看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即自行發車。
造成該T204車次未下車旅客約150人,由台北站安排搭乘T615 8:46返回板橋站,另於板橋站準備搭乘該車次之20名旅客無法上車,後續由板橋站安排改搭乘T1602 8:31北上。

經調查,該列車駕駛應依SOP要求:(一)如對行車號誌或運轉資訊有疑問時,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釐清疑問。(二)欲確知停靠車站或通過車站之運轉資訊,應查看車載電腦確認。(三)於停靠板橋站且接獲列車長提醒未開車門之電話時,應完整接收訊息。(四)列車發車離站時,應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本案純屬駕駛個人一連串未遵守上述4項規定之嚴重疏失行為所導致,如有遵守任一項規定,均有機會避免事件發生。
經檢討,採行以下改善措施:一、 已暫停該駕駛勤務,對該員實施特別訓練,於通過訓練後,安排駕駛督導隨車督察確認,確認該員改善狀況,期間約2個月,再安排航醫進行心理測驗及適性檢查,期間約1個月,通過後始得恢復執勤資格,合計約需暫停勤務3個月。另,本案懲處提報將由獎懲審議委員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相關懲處事宜。
二、 已發佈通告提醒全體駕駛應落實作業程序,重申遵守規章作業與紀律:(一) 執勤時請務必詳實確認運轉車次各站停車資訊,並依停站資訊落實釋放車門開啟權限。(二) 應落實通訊作業,複頌確認完整訊息後再處置;勤務中應落實確認勤務內容,若有疑問應立即詢問行控中心。(三) 發佈本案例「駕駛經驗學習分享」,供全體列車駕駛學習,強化駕駛對作業程序之落實度。
三、增修以下規定俾加強防止此類人為疏失:(一) 行控中心律定控制員僅通知須停靠板橋站之駕駛,有關月台軌設定通過列車之臨時速度限制時,修訂日後一致性用語為:「板橋站XX 月台軌設定TSR70,板橋站請依時刻表停11車,請複誦」,以避免駕駛產生疑惑。
(二) 如遇列車未依計畫開門即離站時,新增各職務採取以下措施:1.列車長:使用PEI通知列車駕駛暫停發車,並通報行控中心。2.列車駕駛:收到列車長PEI提醒,立即停車。3.行控中心:接獲列車長通知時,將立即取消該列車進路並通知駕駛緊急停車,並依當時調度情況,決定返回車站或至下一站停靠供旅客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