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新光5員工最高60萬交保 檢方查出氣爆原因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在今年2月13日發生重大氣爆事件,釀成5死38傷慘劇,台中市消防局調查後確認為瓦斯氣爆釀災,現場並搜出圓盤切割機、煙蒂等證物,檢方依據調查事證,認定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檢警今天(11日)傳喚10名被告及1名證人複訊,認10人涉犯過失致死等罪,諭令10萬到6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今天(11日)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統合承辦檢察官李承諺、協辦檢察官謝怡如、温雅惠、吳昇峰等,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支援警力協助,指揮台中市第六分局通知發包、承攬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裝潢拆除工程新光公司、協○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合計 10名被告、1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經綜合現階段調查所得事證,專案小組初步認定疑似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相關人員涉犯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準失火等罪之嫌疑重大。
檢方從下午開始展開複訊,訊後諭知新光公司滑姓員工60萬元、吳姓員工40萬元、莊姓員工60萬元、呂姓員工40萬元、李姓員工30萬元交保;協○公司陳姓員工30萬元交保,其餘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共4人,分別交保10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10名被告並均限制出境、出海,中檢指出,仍將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為,依偵查計畫緊密排程調查取證,務求正確、完整釐清責任歸屬。

台中市消防局在上個月28日調查報告出爐表示,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在檢察官指揮下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入現場勘察共13次、累積近百位調查人次,在12樓搜到多樣關鍵證物,其中包括煙蒂、電線、瓦斯管、圓盤切割器等,已完成鑑定書,判定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將送地檢署進一步釐清。
相關新聞:新光三越氣爆|瓦斯外洩究責新光、工班 10多人恐改列被告!檢警傳喚到案
消防局指出,由於氣爆後因現場受爆炸衝擊波影響,導致原本格局遭破壞,相關配置之物品、管線變形位移嚴重,增加勘察困難度。除現有調查人員全力投入外,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成立氣爆鑑定會,並至現場實地勘察,委員會一致通過,同意氣爆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

然而負責供氣的欣中天然瓦斯公司,卻在事發第一時間對外聲明指出,上個月10日就已拆除瓦斯表,管線也封閉停氣,事發後配合消防局鑑識小組重回現場逐樓勘查,天然氣管線的外觀以及封塞的塞頭均完整,另外利用天然氣專用激光器檢測,確認沒有瓦斯洩漏反應,現場也無燃燒跡象,初步排除氣爆肇因與天然氣有關。
台中地檢署前天表示,依據全案蒐證所得證據資料,對於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之案關人員包含業者、廠商、施工單位等進行全面調查、釐清,並非只針對特定身分、廠商,亦不侷限於特定、單一疏失行為進行究責,對於究責對象及範圍,尚待偵查終結始能全盤認定,請外界切勿過度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