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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鬥毆?國王、海神大場面懲處出爐 奧帝、克雷格各僅禁賽1場

體育 籃球風雲
2025/04/26 22:41
陳雍仁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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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台灣職籃TPBL新北國王今(26日)作客高雄全家海神,第2節雙方擦槍走火,引爆大亂鬥,聯盟火速祭出懲處,國王洋將奧帝和海神洋將克雷格各僅禁賽1場,聯盟認定今日衝突不算鬥毆,不適用聯盟規章內的鬥毆相關罰則。

海神、國王今日爆發嚴重衝突。TPBL提供 zoomin
海神、國王今日爆發嚴重衝突。TPBL提供

衝突發生在第2節終了前3分37秒,李愷諺因前一回合為了阻止海神快攻,結果脖子挨了一拐還賠上犯規,疑似心生不滿,在海神發邊線球時,李愷諺撂倒上前掩護的克雷格,克雷格隨即起身找李愷諺算帳,先動手推了李愷諺一把,奧帝見狀馬上上前聲援推了克雷格,克雷格還手偷搧了奧帝一巴掌,場面差點失控,比賽被迫中斷。

衝突過後,裁判經過重播檢視後,原本只判奧帝驅逐出場,李愷諺、曼尼高、威勝和克雷格都各判1個U(違反運動精神犯規),但新北國王教練團認為克雷格也有出拳動作,向裁判強烈抗議,最後裁判改判也把克雷格驅逐出場。

針對今日衝突,聯盟技術委員會火速開會決議判罰,但針對本次衝突是否為鬥毆事件,聯盟回覆:「不適用鬥毆,技術委員表示本次衝突無發生同隊兩人以上肢體衝突。」故聯盟援引規章內「攻擊性揮肘 (接觸點在頸部以上、揮拳、踹踢、膝擊、頭擊等非籃球正常動作,達到奪權犯規 (D):處罰款新臺幣二萬五千元,記點2點。」、「不論球員或教練,如該場賽事被宣判奪權犯規 (D),加罰禁賽一場。此禁賽與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行為記點、禁賽及鬥毆罰則均為獨立執行,不得合併或擇一執行。」判罰克雷格禁賽1場另加罰2.5萬元。

至於奧帝,聯盟援引規章內「不論球員或教練,如該場賽事被宣判奪權犯規(D),加罰禁賽一場。此禁賽與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行為記點、禁賽及鬥毆罰則均為獨立執行,不得合併或擇一執行。」判罰禁賽1場。

聯盟判罰公告全文如下

針對今日G112國王對海神賽事發生之衝突行為,經聯盟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判罰如下:

-判罰案號:25040007
-狀況一:高雄全家海神球員克雷格,於例行賽G112對新北國王賽事,第二節4:37對新北國王球員李愷諺的非籃球正常動作,以及後續對新北國王球員奧帝的推擠動作,裁判宣判奪權犯規。
-判罰依據: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2.(2)及5.
-懲處內容:處高雄全家海神球員克雷格禁賽一場,於G114執行。並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此行為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加處罰款新臺幣二萬五千元整,記點2點。

-狀況二:新北國王球員奧帝,於例行賽G112對高雄全家海神賽事,第二節4:37對高雄全家海神球員克雷格的推擠動作,裁判宣判奪權犯規。
-判罰依據: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5.
-懲處內容:處新北國王球員奧帝禁賽一場,於G119執行。

聯盟再次強調,場上應以尊重對手、尊重比賽為原則,任何形式的暴力或違反運動精神的行為,皆不被容許。TPBL致力於維護賽場秩序與球員安全,呼籲所有球隊與球員共同以身作則,展現良好運動家精神,為球迷帶來更精彩且正面的賽事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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