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搶錢大作戰! 一文看懂《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朝野爭執重點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收支劃分法》歷經3任總統、25年都無法大修,主要是因為分錢很難讓大家都滿意,藍白此次趁著立法院人數優勢,以地方包圍中央,是否真能在立院三讀闖關成功,仍待進一步觀察。
國民黨版要中央多釋出6千多億財源
財劃法涉及各地方政府搶錢,各區域立委與縣市首長勢必要站出捍衛自己的地盤,並非所有藍營縣市的都支持國民黨「首都台北市多3%」的提案,藍白是否像「國會改革」或「總預算案卡關」團結一心?都還有變數。
根據國民黨團提案,中央將多釋出財源達6612億元。
各縣市政府首長與區域立委是否滿意獲配財源提高,或不滿與其他縣市比仍較少?藍白是否能掌握區域立委動向,齊心向中央搶錢?將是未來財劃法三讀通過的關鍵。
在野黨批精省後中央「集權集錢」
綠營反對將中央財源下放更多給地方,原因包含許多地方政府拿了錢蓋蚊子館,比如前苗栗縣長劉政鴻離開後,後續接任者沒有錢發薪水。另一反對原因則是中央割肉之後,國防預算等被迫短少,未來若真通過國民黨版本,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獲一戰功,但也要面臨未來如果由國民黨執政,中央沒錢的窘境。
事實上,台灣在1999年修憲、精省,財劃法也因應變化修正,財源隨部分事權、責任回歸中央而移轉,但被批評「中央集權集錢」、「肥中央瘦地方」,多年來不少聲浪要求中央釋出更多財源給地方政府,不過除了「稅收」外,地方政府還有規費、財產收入等「非稅收」財源。
中央政府認為,收入與支出應一起檢視,精省後省的業務跟負債也由中央承接,中央提供地方承接對應的補助,如勞健保經費、老農津貼等。錢隨事權移轉,收、支應一起考量。
統籌分配款指標多元複雜
目前中央的統籌分配款來源包含4成營業稅、所得稅與貨物稅各1成,其中6%為特別統籌分配款,94%一般統籌分配款按照公式指標分給各縣市。一般統籌分配款直轄市佔61.76%,分配指標權重為營利事業營業額佔50%、人口與土地面積各佔20%、財政能力分配佔10%。
其他縣市獲配24%,分配指標為基準財政收支差額佔85%與營利事業營業額15%,鄉鎮與縣轄市獲配比例為8.24%,人事費用與基本建設各佔一半。
為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程度,主計總處表示,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規模由2014年度的4051億元,2024年度已成長至6346億元,10年增幅56.6%。
財政部則認為,財劃法修法,中央須大幅釋出財源約6000多億元,恐影響國防及推動社會福利、重大基礎建設的支出預算財源,也將排擠對地方政府的補助,衝擊民生福祉,因此中央財政應維持適度韌性,以因應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等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