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放寬自住屋戶籍登記至6/2 91萬戶快遷戶籍可享自住屋稅率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今年首次開徵房屋稅2.0新制,統計仍有91萬戶自住屋沒有辦理自住屋戶籍登記,財政部今天特別宣布放寬設籍期限登記至今年6月2日,也是房屋稅繳稅截止日。持有自住屋3戶以內,沒有出租情形,可適用自住屋稅率,重開一張新的繳款書。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至5月31日止,因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截止日順延至6月2日。

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表示,因今年是第一次開徵房屋稅2.0,特別放寬自住輕稅。去年自住屋有721萬戶,但已辦理好自住屋戶籍登記僅630萬戶,仍有91萬戶還沒辦理自住屋登記。
原來是3/22之前要辦竣戶籍登記(因假日延至3/24)才能享自住屋優惠稅率,如果收到房屋稅單稅額暴增,可能是因為沒有辦竣戶籍登記被當作非自住屋稅率,民眾不用驚慌,趕快在6/2之前辦好自住屋戶籍登記,核准之後就可改用自住屋1%或1.2%稅率徵收。
房屋稅2.0自2024年7月1日施行,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其他自住、公益出租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房屋稅率1.2%。非自住屋如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稅率1.5~2.4%;起造人持有銷售房屋,於起課房屋2年內為2%~3.6%;其他自住屋為2%~4.8%。

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用房屋,稅率為3%~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房屋,稅率為1.5~2.5%。2025年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全國開徵件數共963.11萬件,稅額1028.42億元。
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如果尚未收到,可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也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

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的APP進行繳稅。
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帳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6月2日)於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稽徵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若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