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新聞|3分鐘看懂美總統「選舉人制」 贏者全拿!非普選最高票入主白宮
【編譯張翠蘭/綜合外電】美國2024大選即將在11月5日舉行投票,選出美國下任總統和副總統,以及國會改選。有別於以最高普選票者勝出,美國將由獨特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來決定由誰入主白宮。最著名例子是2016年大選,儘管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獲得最多普選票,但最終仍由選舉人票勝出的川普成為最終贏家。
■為何採用選舉人團制度?
美國總統並非公民普遍選舉直接產生,是由美國51州(包含華盛頓特區)公民先選出該州選舉人,再由選舉人代表該州投票。
不採用直接選舉的原因在於美國為聯邦制國家,美國制憲會議元老考慮到美國各州自治性,採取選舉人團保障各州權益。
■誰來當選舉人?須具備何資格?
美國各州推選選舉人的過程不同。一般而言,各政黨在各州的黨代表大會提名選舉人,或是由各黨的州中央委員會投票選出。選舉人經常因為對政黨的貢獻及服務,受到表彰而獲提名,可能是州的民選官員、政黨領袖或與總統候選人有私誼或政治關係的人士。
憲法有關選舉人資格的條文很少,但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節規定,參、眾議員或擔任美國政府信託或利益職位者不可任命為選舉人。曾對美國從事叛亂外患或資敵的州官員,沒有資格擔任選舉人。
■選舉人數如何定出?
每個州為一個選舉人團單位。各州的選舉人數即該州在參眾議員總人數。例如:紐約州有2位參議員與27位眾議員,所以共有29張選舉人票。
目前共538名選舉人,加州最多,達54張,阿拉斯加、德拉瓦、懷俄明等州最少,只有3張。
■「贏者全拿」和比例投票制有何差別?
實行選舉人團制度的州分,選舉人必須把票投給獲得過半數或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該名候選人就拿下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即為「贏者全拿」(winner takes all)制。
美國共有48州對選舉人團採贏者全拿制,唯有內布拉斯加和緬因兩州是採用眾議員選區方式。
■總統選出方式?
總選舉人票超過半數、即270張就可當選美國總統。
如果所有候選人都未能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由眾議院從得票最多的前3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1824年,約翰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即因此最後由眾議院投票選舉為美國第6任總統。
然而「贏者全拿」制也可能造成某總統候選人普選票較高,最後卻敗選的情況。2016年是最著名例子,當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普選票比共和黨對手川普(Donald Trump)多了287萬票,但選舉人票僅數227張,輸給拿到304張的川普,因而敗選。
■選舉人是否必須投給贏得該州普選的總統候選人?
憲法或聯邦法律並沒有規定,選舉人必須根據其州內普選的結果來投票。
選舉人可以不按照該州選民的意願去投票,即失信選舉人 ,這在過去選舉中亦曾發生,但不曾改變選舉結果。但同時也容易產生通過威脅、收買選舉人實現作票。
有些州的法律規定,所謂的「失信選舉人」可處以罰鍰,或因投下無效票而遭取消資格,由替代選舉人加以取代。然而最高法院並未明確裁定,保證及未依保證投票的懲罰是否可在憲法下執行。迄今並未有選舉人因未依保證投票而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