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抽血案|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 人本:應終身不得任教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強迫抽血案震驚社會,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今(22)日舉行系教評會,據了解會中已對女足教練周台英做出「解聘」決議。對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周台英的行為是權勢霸凌,犯後態度也不佳,應該解聘且終身不得任教,若只有比照先前霸凌調查報告建議,解聘且2年不能任教,只是應付輿論、外界情緒。

台師大女足學生「抽血換學分」案風波延燒,女足教練周台英被指控,以畢業學分強迫學生擔任受試者進行抽血、試驗, 校園霸凌調查小組也認定多項霸凌行為屬實,建議解聘且兩年不得擔任教師。
不過,經過台師大校內3級教評會(系、院、校)審議,最終周台英沒有被解聘,僅要求一年內不可超鐘點、不可兼課等,處分落差引起質疑,教育部也要求,學校重新決議處分。
台師大後續承諾重啟審議此案的懲處,今天下午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舉行系教評會,重新討論對於周台英的懲處。經過4個多小時會議,運動競技系主任鄭景峰堅稱,會議結論必須保密,然而卻說不出是什麼法規要求保密,只稱有「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

據了解掌握,今天運動競技系教評會所做出的決議,是要將周台英解聘,但是有無一定期間內不可被聘任為教師,則不得而知。
針對台師大運動競技系教評會今天決議,將周台英解聘,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人本主張周台英應該被解聘,且終身不能任教,此一主張是考量周台英對學生的傷害程度。
她也強調,目前不清楚運動競技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有無要求終身不能任教,若只有比照先前霸凌調查建議,2年不可任掉,那恐怕只是為了應付輿論、外界情緒,不夠完整,而非真的審酌新的證據,終身解聘才符合周台英行為應有懲處。

馮喬蘭舉例,根據霸凌調查報告,周台英跟學生互動方式,以及強迫抽血被揭發後,她恐嚇、威脅學生的行為,還有她過往曾威脅學生不參與抽血就退隊,會影響畢業學分,卻事後否認以學分威逼,犯後態度不佳,都顯現出,她對於人際、情緒界限等,無法劃分清楚。
馮喬蘭直言,周台英長期以來,已經把學生當成自己的資產、可以使喚的對象,忘掉學生是獨立個體,也認為教練說了學生就要服從,這屬於權勢霸凌,此一情節不應只有解聘且2年不可任教,必須終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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