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月統一發票21張千萬明細出爐 最幸運兒只花5元外送平台費中大獎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公布9~10月期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共21張,200萬元獎14張,金額最小的幸運兒是叫foodpanda外送的平台費5元。
其他還包含台中101文具天堂買物品19元、信義區Steam交易服務費29元、大同區Mia C’bon飲品50元、美廉社飲品54元、台灣大哥大電信費83元、台中烏日中油加油站100元、高雄鳳山猋師傅花105元買食品、高雄肯德基消費202元、蝦皮購物284元、屏東中油加油300元、花蓮愛買購物479元、新竹市大魯閣湳雅廣場奌爭鮮822元、中華電信通話費1103元。
9~10月期統一發票於11月25日開獎,千萬元特別獎中獎號碼為「28630525」、獎金200萬元的特獎中獎號碼為「90028580」。超商公布千萬中獎人包含在萊爾富花100元買零嘴,在全家消費173元買夯番薯、雞胸肉、三明治、燕麥飲等健康早餐組合。
7-11超商共誕生5位千萬富翁,分別是在高雄市楠梓區的欣清心門市花90元購買飲品、鮮食;台東市的三越門市花60元購買沙拉; 台北巿文山區的新萬隆門市花140元購買飲品;新北市新莊區的新宏盛門市花85元購買麵食; 台北市松山區的復旦門市花35元購買CITY CAFE。
本期發票領獎期間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3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民眾需注意,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中三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應繳0.4%印花稅款,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若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更新: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