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吸完喪屍菸彈車上昏睡!警上前提醒心虛急逃 飆300m自撞落網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鶯歌區一名郭姓女子前天晚上吸食喪屍菸彈拒檢,警尾後追捕,郭女人車逃撞,直到一處無尾巷自撞,警破窗逮人當場搜出毒品,一併帶回查辦,警詢後依法送辦。

女子吸完喪屍菸彈拒檢逃逸
據了解,郭姓女子(45歲)有多項前科,前天(22日)傍晚她與友約聚新北市鶯歌區一間咖啡店,聚會結束郭女從建國路536號前開車欲離,突然一時興起,在車上吸食含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喪屍菸彈」,昏沉睡著。
當晚,三峽警分局鶯歌分駐所長鄧博元巡邏經過,見郭女在車內休息車上霧燈開啟,本欲上前提,不料,郭女見警趨前一時心虛,立即駕車逃離。警見狀尾後追去,只見郭女沿路飆速橫衝直撞。

雙方追逐300公尺遭警破窗逮捕
雙方追逐300公尺,直到郭女開進鶯歌區建國路405巷無尾巷,先衝撞工廠鐵閘門,當場遭警破窗逮捕,並在車內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香菸、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2顆、88.04公克4罐煙油、霧化器及品卡西酮1包,一併帶回查辦,警詢後依毒品、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依托咪酯已列二級毒品
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去年有駕駛吸食後精神恍惚,導致發生多起毒駕及重大死傷事故,甚至造成2名員警死亡。今年11月27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將依托咪酯公告為二級毒品,期盼藉由法律公權力增強檢警查緝及壓制力。
警方表示,依托咪酯已公告為二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2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2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引誘他人施用第2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轉讓第2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2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2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