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離譜!2貨車正面撞擊3人慘夾車內 肇事男酒測值飆1.25送辦

社會 突發現場
2024/10/19 13:30
古和純 文章

【記者古和純/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園鄉26歲周姓男子,昨晚下班駕車離開工地時,竟在義仁路高速逆向撞上41歲陳男小貨車,當時陳男載著40歲劉姓友人,3人在劇烈撞擊下慘夾被撞爛的車內,根本動彈不得;所幸,警消獲報緊急使用破壞機具將3人順利救出,後經醫院搶救,3人已無生命危險;不過,周男酒測值飆達每公升1.25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送辦。

屏東新園鄉發生嚴重車禍。東港分局提供
屏東新園鄉發生嚴重車禍。東港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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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園義仁路上雜亂不堪,散落一地水桶、機械工具,一旁兩輛小貨車慘撞一塊兒,2貨車內3人全受困在變形凹陷的正副駕駛座,可見當時衝撞力道猛烈,屏東東港消防分隊派出多名消防員,各自分工破壞車頭,並一一將受困雙腿骨折變形的陳、劉二人救出,而另一車肇事周男則是額頭撕裂傷,三人後續被分送至安泰、輔英兩醫院救治。

地面散落小貨車上所載物品。東港分局提供
地面散落小貨車上所載物品。東港分局提供

東港分局指出,車禍當時正值下班時間,周男自營造工地駛離正要返家,不慎駛入對向車道,因而撞上家住附近的陳男小貨車,後經警方酒測,陳並無飲酒情事,但周男的酒測值1.25MG/L涉嫌《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兩小貨車車頭嚴重凹陷變形。東港分局提供
兩小貨車車頭嚴重凹陷變形。東港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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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者,不得駕車;另外,《刑法》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已構成犯罪標準。

若駕駛人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輕傷時,依據《刑法》規定,可處一年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嚴重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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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救出受困乘客與駕駛。屏東縣消防局提供
消防員救出受困乘客與駕駛。屏東縣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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