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暗櫃保冷袋藏678萬 「紮鈔紙」有貓膩!揭案外案另案偵辦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檢方調查500萬元賄款時,再查出他住處主臥室的暗櫃,搜出2個上鎖的保冷袋,藏放678萬元現金,另案偵辦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媒體人黃揚明表示,鄭文燦最新的財產申報資料,他跟妻子名下開戶銀行,對比678萬現金上的紮鈔紙上印章,發現2家銀行非夫妻的戶頭銀行,「鄭文燦若無法說明清楚這些現金的來源,檢方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不意外了。」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利用華亞科廠區擴大計畫案收賄500萬元,7月11日被收押禁見至今已48天,昨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並對鄭文燦求刑12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調查該案時,搜索鄭文燦台北住處,在他主臥室的暗櫃搜出2個上鎖的保冷袋,藏放678萬元現金,另案偵辦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此外,鄭文燦的施姓助理住家也扣到87萬9590元來源不明現金。
黃揚明昨在臉書「黃揚明(剝雞)」表示,據桃園地檢署提供,在鄭文燦住處搜索到的現金外包裝,可看出包括有「台灣銀行、永豐銀行、新光銀行等銀行的識別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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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說,但從鄭文燦最近一次查詢得到的財產申報資料中,他與妻子名下存款開戶行庫包括:台灣銀行、第一銀行、渣打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華郵政、台新銀行、安泰銀行、台灣企銀。「他與太太並沒有在永豐及新光銀行開戶。」檢方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他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