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怒轟仲裁AOP案裁決不公! 律師團揭4大程序錯誤將撤仲
【林巧雁/台北報導】藥華藥2月17日收到與AOP的部分終局仲裁判斷,藥華藥今發布聲明指出,律師團隊研判仲裁庭犯4大程序錯誤,董事會決議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申請撤仲,並申請暫停第二階段審理程序,以全力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研判撤仲程序約需時2年,對公司財務業務不會有影響。

藥華藥提出4點說明如下:
一、撤仲範圍:(1) 仲裁庭因未建立因果關係而駁回藥華藥就AOP遲延美國藥證申請所致損害賠償之請求;(2) 仲裁庭認定藥華藥對AOP歐洲藥證遲延9.5個月之違約責任;及(3) 仲裁庭裁定藥華藥應負擔約135萬歐元的仲裁費用及退還約20萬歐元的臨床藥品費用。
二、律師團揭4大程序錯誤:(1) AOP居然故意不提交證據,仲裁庭竟偏袒再給機會,公然違背雙方「一次性完成程序」協議。仲裁庭開始進行時,雙方均同意一次性完成仲裁的程序,仲裁庭卻因 AOP舉證不足,甚至故意不舉證,僅作出部分裁決,更逕行安排第二階段以審理賠償金額,准允 AOP延後舉證,仲裁庭更無視藥華藥的請求,實質上給予了AOP「第二次機會」,明顯不公平,已構成對藥華藥程序權利的侵害,違反德國法下所保障之聽審權。
過去仲裁案中,AOP曾試圖對藥華藥提出高額賠償要求,結果被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撤銷。當時法院就已經指出,AOP證據不足、不予採信,證明求償理由根本站不住腳。
本次仲裁中,AOP指控藥華藥違反合約,導致藥品上市延遲9.5個月,甚至對外妄稱藥華藥應該賠償約3億歐元,但整個仲裁過程中,AOP根本尚未舉證,仲裁庭也沒有真正審查或認定這筆天價賠償是否合理,顯示AOP的主張只是「空口說白話,完全沒有法律或事實依據」。

(2) 仲裁庭承認AOP延誤美國藥證申請,卻誤以「沒有建立因果關係」為由駁回藥華藥求償。仲裁庭竟罔顧雙方往來紀錄與事實關聯,僅以「未能建立充分因果關係」為由,逕行駁回藥華藥之正當主張,裁決結果令人震驚。
藥華藥強烈質疑該判斷未正視AOP延誤行為對藥華藥造成的實質損害,顯係迴避爭點、錯置責任,並嚴重損及程序正義與商業信賴基礎。該結果不僅違背常理,更引發對仲裁庭中立性與專業性之重大疑慮。這樣不一致的做法,顯示仲裁庭在裁決上缺乏公平性,已違反德國法應遵循的當事人對等原則。
(3) 仲裁庭再度偏袒AOP,認定藥華藥對AOP歐洲藥證遲延9.5個月之違約責任。在2022年的證據調查階段,藥華藥曾要求AOP提供文件,用以說明AOP遲延獲得歐洲藥證的原因。當時,仲裁庭認為AOP本來就有義務提供這些資料,不用藥華藥要求,因此駁回了藥華藥的請求。
然而,在隨後的裁決中,仲裁庭卻認為藥華藥沒有證明AOP遲延獲得歐洲藥證與藥華藥無關,並因此支持了AOP的主張。仲裁庭沒有解釋為何改變了立場,也沒給藥華藥反駁的機會。這種不一致的處理方式顯示仲裁庭的裁決標準不公平,已明顯偏袒AOP,違反了程序正義及侵害藥華藥的聽審權。
(4) 仲裁庭犯重大程序錯誤,裁定藥華藥應負擔約135萬歐元的仲裁費用及退還約20萬歐元的臨床藥品費用。關於仲裁庭判公司要負擔前一次仲裁的費用,其實是因為仲裁庭便宜行事,錯誤地引用了已被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撤銷的舊仲裁判斷。
藥華藥也已經提出,這次仲裁中,仲裁庭錯誤認定藥華藥對歐洲藥證延遲9.5個月有責任,仲裁費用的計算基礎也應該依此重新評估。

另外,關於仲裁庭判公司要退還約20萬歐元的臨床藥品費用,仲裁庭搞錯了,把上次仲裁判決的效力擴大到這次AOP根本沒提出的請求上,而且這次仲裁也根本沒有認真審查AOP是否真的多付了錢,或這筆錢應不應該退還,程序非常不合理。
三、藥華藥將向仲裁庭申請暫停第二階段審理程序。AOP延後舉證違反原協議,仲裁庭居然安排第二階段引發爭議,藥華藥將提請暫停程序。
四、依據律師團隊研判,撤仲程序約需時2年,對公司財務業務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