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小併大」 法規面2大缺口要克服

財經 金融要聞
2024/09/24 16:40
克萊兒 文章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金管會「緩議」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目前「新新併」回到原點,中華徵信所CRIF今(24)日發布一份《新光金出嫁好難》報告指出,接下來「新新併」恐怕還有戲可看,台新金必須通過10月9日臨時股東會,以及金管會實質審兩關要過,即便「新新併」成功,也將是金控「小併大」首例,在法規上也有2大缺口。

「新新併」若成立,將創下金控「小併大」首例。李柏毅攝
「新新併」若成立,將創下金控「小併大」首例。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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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與台新金的「新新併」,半路殺出中信金搶親,甚至新光金內部大股東也分為兩派,一派支持台新金來迎娶,一派支持嫁給中信金,兩家金控都勢在必得,積極備戰,由收購價格、換股比例到收購委託書都不斷出招。

不過就在中秋節前夕,金管會出手,以四點緩議理由駁回中信金的併購申請:一、中信金規劃收購10%至51%新光金持股,卻對整併各種狀況未有完整規劃,整併方案不完備;二、若屆時未能完成收購,釋股處理也欠缺內容;三、對新壽財務掌握度不足,未提出增資承諾;四、公開收購以換股做對價,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

簡單說,金管會駁回的關鍵,其實就是不認同中信金的「非合意併購」,未以100%的現金收購,而以現金360億元加換股共1314億元,換算收購價為每股14.55元,目標收購到51%,完成後剩餘的49%再以第一次收購價格表進行第二次收購的做法。從主管機關的角度看,的確是站得住腳的。中信金畢竟是在台新金正式出手時,突然跳出來表態要併購的,若沒有準備充分的銀彈,主管機關就會有疑慮。

台新金在9月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提高換股比例,以台新金控的0.6720普通股加計0.175股辛種特別股,來換取新光金控1股的普通股,但是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年利率1.665%,將在3年後按發行價格全數收回,但是金管會也說這是債的概念,言下之意,這也不是最好的籌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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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新光金和台新金必須在10月9日各自通過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才能將併購案送金管會審查;然而,新光金內部有支持台新金和反對台新金的兩派,金管會也緊盯兩方的委託書大戰,且喊話提醒「委託書不可以價購,這是違法行為」!因此合併案是否能夠過關尚未可知。就算臨時股東會通過「新新併」,金管會仍然握有最後的准駁決定權,對於整個合併案的細部規劃,特別對於新光人壽的增資和營運,是否能讓金管會滿意和放心,才是真正放行的關鍵!

倘若金管會駁回「新新併」,那麼新光金尋求出售案就會回到原點。接下來台新金新和中信金就仍站在同一個起點,因為法規上只有「對非合意併購失敗,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公司進行公開收購」的規定,若是「新新併」也被駁回,中信金未嘗沒有捲土重來的機會,但屆時還會有不會其他金控異軍突起。

值得思考的是,由金管會處理中信金的模式來看,對於金融業的併購,金管會還是希望合意併購,同時也沒有料到在「新新併」已成熟之際,中信金會來闖關,形成法規的缺口;其次是,「新新併」是以小併大,因為無論是資產總額或是股東權益(淨值),新光金都大於台新金,但是在現行法規上並沒有對於以小併大時的對應規範,都值得思考金融機構合併法再進行修法的必要。但若「新新併」成立,則形成首件金控公司「以小併大」的先例,當未來再有「以小併大」案申請時,即有例可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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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金 # 台新金 # 中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