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送243億減稅紅包 208萬戶基本生活費調高8千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公告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調高8000元,估計208萬戶受惠,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若加上2024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減稅利益217億元,兩者合計增加243億元,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所稅就可適用。
以4口之家為例,若適用基本生活費差額,明年申報綜所稅每人可多減除8000元,4口之家共多減除3.2萬元,若適用綜所稅率5%,可少繳1600元;適用稅率12%可少繳3840元。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稅人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課稅,基本生活費依主計總處公布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計算。主計總處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萬9359元,因此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將調高至21萬元,較2023年調高8000元。
財政部今日也公告遺贈稅級距因應物價變化調高12.42%,現行遺產淨額5千萬元以下、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適用最低稅率10%,明年則調高至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都適用10%。至於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並未調整,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333萬元,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44萬元。
財政部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各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2024年度,2025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2023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2.29%,未達應調整標準免予調整。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為「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比較基礎項目合計數部分,即為「基本生活費差額」,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