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林明昕:推動「白恐記憶日」立場不變 不因立法者漠視遺忘記憶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灣長達38年戒嚴時期始於1949年5月19日,行政院去年正式核定5/19為「白色恐怖記憶日」,紀念緬懷政治受難者、不放假,惟立法院甫修正通過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未將之納入,政務委員林明昕今出席「519白色恐怖記憶日典禮」時表達遺憾,強調行政院推動「白色恐怖記憶日」態度立場不變,將持續省思歷史記憶,推動紀念與教育工作,深化自由民主價值。

文化部今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舉辦「519白色恐怖記憶日典禮」,林明昕致詞,76年前的今日,台灣發布戒嚴令,讓社會長期籠罩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下,無數家庭因此承受沉痛代價;透過記憶對抗遺忘,是轉型正義的重要支柱,更是維繫民主韌性的關鍵,記憶不僅是國家對過去傷害的修補,更是一種對未來的承諾,提醒人們從歷史錯誤中學習,預防國家暴力與不正義的重演,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林明昕指出,行政院去年正式將每年5月19日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感謝民間團體多年來的努力與倡議,以及超過500位發起人與政府攜手促成此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國家紀念日。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但「白色恐怖記憶日」等彰顯民主多元價值、凝聚台灣社會的紀念日等未入法,林明昕表達遺憾,強調政府對重要歷史記憶的重視,絕不會因新定條例的忽略而減少,行政院去年核定「白色恐怖記憶日」的態度和立場未變,更不會倒退。
林明昕表示,記憶不能立法限制,即便新法未明定,行政部門仍會堅守「白色恐怖記憶日」的意義與初衷,並持續擴大推動紀念與教育活動,讓威權歷史被更多人理解與記憶。

內閣執政明天將滿一周年,林明昕指出,院長卓榮泰過去一年來率行政團隊積極推動轉型正義工作,去年12月三讀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案,進一步保障政治受難者社福權益及財產處分自由;今年2月,政院核定「轉型正義階段政策重點策進方案」,以政府帶頭、社會參與為原則,與民間攜手協力,逐步落實「深化自由民主、確立普世人權」的願景。
林請文化部作為白色恐怖記憶日的主管機關,持續引領各界推動歷史記憶保存與社會對話,讓記憶成為力量,讓臺灣邁向更加自由、公義、團結的未來。
林明昕今到場後,與政治受難者家屬黃春蘭、519白色恐怖記憶日發起人代表王美琇、總統府副秘書長何志偉、監察院監察委員范巽綠、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田秋堇、高涌誠、文化部長李遠、次長王時思、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等貴賓,於肅穆氛圍中一同默唸受難者名單,聆聽519記憶祈願文,並觀賞紀念影片及藝術演出,感念民主前輩為臺灣民主的犧牲奉獻;致詞結束後,與在場一行貴賓於人權紀念碑獻花,場面莊嚴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