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偵查不公開」無限上綱!高市警局不瞎挺 陳其邁也喊話了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日前偵辦停車衝撞糾紛,竟以「偵查不公開」為由,私下要求機警錄下影片的熱心人士刪文,引發爭議。市警局坦言不妥,將內部檢討。市長陳其邁今天也表明立場,認為政府機關要兼顧法治與人民發表意見的權利。

回顧這起案件,1名黃姓男子(49歲)平時會以機車佔據小港區廠橫路旁的空位,方便替換停車。但他19日深夜11時發現機車遭人挪開,空地則停另輛轎車,竟抓狂倒車連續衝撞該車後離去。
附近高樓住戶聽聞接連碰撞聲響、轎車警鈴大作,居高拍下案發過程,隨即在網路平台發文並上傳影片,表明可讓被害車主作為證據。


不料,小港分局隔天凌晨抓到黃男,依毀損罪嫌送辦,還以空白頭像的帳號私訊發文者指稱,本案經車主已到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警方立案積極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您刪除本則貼文,免生其他事端,謝謝您配合」。連被撞的車主也私訊「我是被撞車主,警察這邊想要先麻煩您下架,影片的部分」。
不過,據法務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主要規範對象為檢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等在偵查程序中執行職務的人員,不得向執行職務必要範圍以外的人員洩漏或公開偵查內容。
小港分局不僅弄錯對象,還語帶警告「免生其他事端」,引發外界抨擊。

「對民眾不能這樣講!」高雄市警局出面緩頰,強調「偵查不公開」僅規範具有偵查權的相關單位,會內部檢討。
小港分局長陳楨筌也表示,對於社群影片的處置確實未臻妥當,將確實檢討改進並加強員警教育與訓練。「不是我要求所長這樣做」,他會自請懲處。

市長陳其邁今天首度評論此事,不管是資訊的揭露或是社群發表的任何評論,在民主社會中都有相關的規定,政府機關也要兼顧人民發表意見的權利,跟整個法制的一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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