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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上路稅單大亂! 設籍自住、出租申報延至6/2都可享優惠稅率

財經 政策法規
2025/05/01 17:40
林巧雁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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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房屋稅2.0今年首度開徵,卻因需要遷戶籍才能享自住優惠,許多人收到稅單才發現稅率大增,加上地方與中央系統銜接出問題,地方政府會重新補正,財政部提醒民眾,只要6月2日之前遷戶籍都可享自住屋優惠稅率,出租人同樣也延後至6月2日繳稅最後一天申報。台北市5萬份異常稅單可延至6月底繳納。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到國稅局巡視第一天報稅。梁建裕攝 zoomin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到國稅局巡視第一天報稅。梁建裕攝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日到國稅局視察綜所稅第一天報稅情形,她說,台北市比較嚴重,有5萬多件要重發,地方政府會重新列,民眾可先不用繳,如果繳了也沒關係,會自動退稅,繳稅期限延至6/30。賦稅署說,今年房屋稅新制變數太多,會從寬處理,不會處罰。

房屋稅雖然宣導很久,但是民眾可能收到稅單才發現沒有戶籍登記,稅率變成非自住的高稅率,可以趕快遷戶籍,之後再向稅捐機關更正。台北市因稅單大出包,因5月下旬將再重新補單,繳稅期限也延至6月底。

李慶華指出,今日是所得稅第一天申報,截至中午為止已有28萬人完成申報,手機報稅17萬人,佔6成;下午2點半申報已達36萬人,手機報稅24萬人。原則上每個人都可看到稅額估算表,無論是標準或列舉,只要檢視沒有問題,就可以手機報稅非常簡便,而且今年手機報稅有專屬抽獎,總獎金525萬元。

今年手機報稅有專屬抽獎。梁建裕攝 zoomin
今年手機報稅有專屬抽獎。梁建裕攝

李慶華表示,新北市反應部分去年7月1日後新購的房屋可能已設稅籍,但沒有向稅捐稽徵處申報符合自住條件,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已取得共識,考量自住條件須設籍並向稅捐稽徵處申報,申報期限從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止。

雙北今天也提到,新制鼓勵民眾出租閒置房屋,給予申報租金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可適用1.5%~2.4%的低稅率,很多房東可能不清楚新制,來不及在3月24日前申請,也已研議比照自住房屋,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2日。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2024年7月起實施,夫妻及未成年子在全國3戶以內房屋,須設戶籍才能享1.0%(全國僅有1戶)或1.2%(全國3戶內)自住稅率,如果沒有登記戶籍無法享用自住屋稅率,須按3.2%到4.8%非自住稅率。(出版時間15:50,影片更新17:40)

5/1第一天綜所稅報稅。梁建裕攝 zoomin
5/1第一天綜所稅報稅。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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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稅 # 戶籍 # 報稅 # 綜所稅 #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