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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身分役男當兵恐有共產黨員? 國防部:有可能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防部日前指出,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的及齡役男,仍然需要入伍當兵,目前約莫有100人上下。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質詢時詢問,國軍組成有無共產黨員或中共收買的荒謬現象?國防部則坦言,「有可能,我們會再跟陸委會溝通(修法)。」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赴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詢問義務役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仍可以當兵?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劉沛智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之1條,具有中國身分、也有中華民國身分,還是要盡到應該的責任。
徐巧芯續問有無打算修正,因為義務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中華民國國軍的組成有無會有共產黨員或是被中共收買的荒謬現象?劉沛智則坦言「有可能,會再跟陸委會溝通。」

國防部長顧立雄先前對此表示,台灣人民有其應盡服兵役的責任與義務,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義務役入營之後會進行考核管制和輔導,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國防部本來就會加以輔導跟考核,是否產生叛國危機是假設性狀況,沒有辦法回答。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先前則表示,持有中國身分證役男「註銷台灣身份」,仍要付出包括服兵役的義務,此設計當初是為避免轉換身份逃避兵役,這種人數基本上很少數,國防部也會有妥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戰時也將更嚴格管理,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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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之1條指出,「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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