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控告補習班以「台大」為名侵權 和解收場!業者願改名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台北車站附近的台大明明補習班,因使用「台大」為名,被台大控告侵權,雙方纏訟多年。近期台大與補習班業者達成和解,條件為補習班要更換招牌等處的名稱,業者近期已經公告改名為「明明補習班」。
台大自1983年以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台大」、「NTU」、「TAIDA」、「台大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均已被智慧財產局與法院,多次認證為我國著名商標。
台大表示,目前坊間各種行業,均有未經授權便擅自使用「台大」、「TAIDA」作為公司商號名稱,或其他商標使用的侵權態樣,校方已針對全台數十家公司行號,如補習班、建設公司等,要求停止使用。
台大跟台大明明補習班的侵權官司,源於前年校方控告業者,一審法院判決台大勝訴,業者不可使用台大字樣,且要賠償623萬元。
對於與補教業者的侵權官司,台大證實,近期已於二審階段,雙方達成和解,補習班願意排除侵權,不再使用台大所有商標。
目前該補習班的外觀,仍有「台大明明」的招牌,不過,網站上則全數改為「台北明明」,網站也發出公告,為尊重台大的商標權利、不再浪費司法資源,因此更名「明明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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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方強調,商標不僅是一個形象,也是品牌及法律保護的權利,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便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構成商標侵權。
台大校方也說,該校雖然不是私人企業,但台大的品牌形象,乃是立校以來眾多師生、行政同仁們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非可任由他人攀附營利,台大的商標權價值,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需要付出相當的努力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