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財政部整理綜所稅申報3步驟 讓你輕鬆完成報稅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5月報稅即將到來,民眾每年可能為了如何報稅感到頭大,財政部整理綜合所得稅申報3步驟,讓你能輕鬆掌握報稅訣竅。

步驟一: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財政部表示,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所得總額:等於加總一整年的所得包含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退職所得及其他所得。
免稅額:一般9.7萬元;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滿70歲 14.55萬元。
標準或列舉扣除額(2選1):標準扣除額單身13.1萬元、有配偶者26.2萬元;列舉扣除額共5項金額加總,包含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
特別扣除額(符合條件):共8項包含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教育學費、房租支出。
基本生活費差額:當「基本生活費總額(每人基本生活費21萬元 × 申報戶人數)」超過依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幼兒學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教育學費+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差額可從申報戶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
步驟二: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 = 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依所得淨額分為5個級距,採累進稅率分段課稅:59萬元以內課5%、超過59萬元未逾133萬元課12%、超過133萬元未逾266萬元課20%、超過266萬元未逾498萬元課30%、超過498萬元課40%。
步驟三:計算應繳(退)稅額
應繳(退)稅額 = 應納稅額 - 扣繳稅額及可抵減稅額。應納稅額是全年該繳的稅,但有些所得(例如薪資)在給付時就已預先扣繳稅款,所以要再扣掉已扣繳稅額,以及相關可抵減稅額(例如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及大陸地區已繳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才是5月報稅要自行繳納的稅額,如果是負數表示可退稅,但要完成申報才能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