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遺體今火化!家屬沒現身 法師誦經送最後一程
【記者曾伯愷、丁牧群/新北報導】死囚黃麟凱本月16日晚間10時2分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遺體送往新北市立殯儀館遺體冷藏室冰存。今天上午家屬低調至板橋殯儀館領出黃麟凱遺體,上午11時23分靈車抵達三峽火葬場,旋即由法師念經、棺木推進火化爐燒化,但過程中家屬並未現身。據了解,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下午也將至被害家屬王爸爸家中送年菜慰問。
死囚黃麟凱今天上午火化
今天上午死囚黃麟凱胞姊低調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辦理手續,並領出黃遺體,原本預計9時許抵達三峽火葬場昇華園火化,不過疑因現場有媒體守候,黃的家屬一度延遲入殮。
上午11時23分左右,靈車抵達三峽火葬場昇華園,黃男家屬並未現身,而是全權交由葬儀人員協處,隨後棺木下車,由法師誦經,棺木推進火化爐燒化。據了解,黃麟凱火化後將於24日上午在三芝櫻花生命園區舉行樹葬,家屬不辦告別式。
為錢撕破臉 黃麟凱動殺機
回顧整起事件,死囚黃麟凱1歲時喪父,由母親撫養長大,就讀高職期間結識同窗王女,2人於2010年成為男女朋友,交往3年左右分手,黃仍接送王女上下班,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卻被王女發現盜領帳戶20萬元,2人情份徹底決裂。
2013年9月18日,黃麟凱入伍當義務役,王女協同母親向黃母催討20萬元,但黃母只願歸還10萬元。9月29日,黃麟凱休假與前女友一家談判,不滿昔日愛人為錢撕破臉,堅持要求20萬元,還打電話催促黃母,對不念舊情甚感憤怒,又自覺愧對母親,因而動了殺心。
黃麟凱預謀殺人
談判破裂後,黃男當晚就到五金百貨買了童軍繩,同年10月1日晚間戴頭套、手套,著套頭長袖、襪子,全身包緊緊,避免留下線索,持備用鑰匙潛入王家。他經過王母房間,自覺王母瞧不起單親家庭,又突感先前所遭受冷漠湧上心頭,竟憤而將人勒斃。
行兇後,他見王女下班返家,趁隙將其綑綁,並以屋內褲子矇住王女頭部,將人控制在房間,再轉身去反鎖大門。王女這時扯下褲子,掙扎時正巧踢翻黃男提袋,赫見皮夾掉出兩人的親密合照,頓時心寒又驚恐,呼喚黃麟凱名字,希望能好好說。
黃麟凱性侵殺人 王父返家發現報警
黃得知身分敗露,將人鬆綁,卻趁此性侵得逞,還殘忍以童軍繩將人勒斃。犯後順手偷竊1萬元現金,將相關證物打包,躲到頂樓藏匿。
晚間7時許,王父回家發現大門打不開,撥打家中電話也沒人接,便請大女兒男友經二樓逃生窗來打開大門,進門赫見妻子陳屍在臥房躺椅上,已無氣息。豈料再進到女兒房間,發現19歲女兒也被用棉被蓋住,緊急報案送醫,但為時已晚,打擊接二連三,難以接受。
警在死者家頂樓找到犯案童軍繩
警方獲報後,致電聯繫黃男,「你前女友死了,希望你出面配合調查」,但黃冷則回「關我什麼事」便掛斷,沒多久就被警方發現躲在頂樓,遭起出童軍繩等一批犯案工具。
法院審酌黃麟凱與女友母親並無怨隙,竟遷怒無辜的女友母親,且在絞殺後,全無道德罪惡之感,還在屋內另一房間對女友性侵,所為已全無良善人性,危害社會秩序至深且鉅,犯罪手法殘酷、泯滅天良,罔顧他人生命,造成女友母女冤死,女友父親家庭破碎,全家從此天人永隔,2017年判他死刑定讞。
2017年死刑定讞 2025年1月16日晚間伏法
法務部16日槍決後強調,本案是最高檢依照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8之判決意旨,經過嚴謹審核程序,認為黃男涉犯之罪為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犯罪個案情節符合兩公約規定的為最嚴重犯行。
此外,本案刑事程序進行,符合憲法判決揭示的確定終局判決,辯護人應到庭辯護、經過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也一致決,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法律保障,再加上查無其他違背法令情事,認為此案沒有提起非常上訴的情事,本案也沒有聲請再審等程序,並排除黃男精神喪失、心智缺陷,精神障礙等狀況,因此呈請法務部,經過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審核,再次確認此案符合相關憲法法庭判決規定,也沒有聲請特別救濟程序或赦免案,因此送法務部長批核並准死刑執行。
法務部強調,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法務部基於依法行政,自當依法執行,對於死刑犯的執行,向來秉持兼顧死刑犯的人權保障、及被害家屬權益維護,發揮刑法抗衡犯罪功能、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安全。
王爸爸12年來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司法已經還給我們一個公道,司法有正義。」黃麟凱伏法當晚,王爸爸說,謝謝大家的力量,謝謝大家,惡人有惡報,壞人有壞報,感謝大家給我們支持。這12年來的日子,並不好過,每天都在等待伏法,終於等到公道。
他說,這幾天二女兒剛好夢到黃麟凱伏法,沒想到成真;黃麟凱槍決隔天,恰巧是死去的女兒生日(1月17日),,他也在18日上香祭拜亡妻跟女兒,告訴她們黃麟凱已經被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