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詐300萬助理費!曾教下屬應付檢調 延押2個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胞弟、弟媳等親友當人頭,詐領300多萬元助理費,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檢調2月發動搜索約談,陳怡君被查出事前曾指導助理如何應對檢調,有串證和逃亡之虞,和辦公室主任張惠霖雙雙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由於兩人羈押期限將屆,士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延押2人,士林地院上周裁准張惠霖延押2月,今針對陳怡君召開延押庭,開庭後裁定延押2月。

陳怡君涉詐助理費300萬
陳怡君涉嫌從2019年起,將胞弟陳衛德、弟媳洪女等4名親友掛名當人頭公費助理,這些人實際上並未履行助理職務,卻每月領取薪資4到8萬元不等,計算至今年初,總額超過300萬元,疑由陳怡君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與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提領挪用。
陳怡君喊冤 百萬交保逆轉收押
士林地檢署2月12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陳怡君辦公室、服務處等13處,帶回陳怡君等7名被告、3名證人,雖陳怡君喊冤,「我真的要拜託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真的不是這樣的人!」但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張惠霖和陳怡君。
法院原本僅裁定收押張惠霖,陳怡君則以100萬元交保。


不過檢方抗告成功,高院撤銷陳怡君的交保裁定,士林地院重新開庭後,審酌陳怡君所涉《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是法定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審酌重罪伴隨高度逃亡、串證可能,且依通訊軟體對話記錄及證人證述,陳怡君確曾指導證人(助理)如面對檢調機關,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陳怡君具民意代表身分,與相關共犯、證人分別具有親屬或密切交誼關係,對於案情重要事項的供述有所出入,陳怡君可能為求卸責而與相關證人、共犯勾串,因此逆轉裁定收押禁見。
弟弟、弟媳等人列被告交保
至於陳怡君弟弟陳衛德、弟媳洪女各被檢方諭令1萬元交保,陳怡君的前員工賀姓男子50萬元交保,陳怡君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的姊姊、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各以30萬元、24萬元交保。

46歲的陳怡君畢業於東海大學中文系,目前就讀台灣大學EMPA 政治學系研究所,曾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蔡英文總統競選辦公室行政組主任,以及游錫堃辦公室秘書、簡余晏、王世堅辦公室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