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覆議」表決後鬥更兇! 藍批綠醞釀罷免沒正當性

政治 國會攻防
2024/06/17 07:00
法亞 文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新國會藍白黨團旗開得勝,5月底強勢通過被外界質疑自我擴權的國會改革修法,行政院提出「覆議」,雖綠黨團於21日表決大戰恐再嘗敗,但表決非終戰,戰線將拉長至憲法訴訟,綠黨團並將聲請「暫時處分」,若獲裁定,大法官釋憲裁判出來前,修法條文可凍結長達6個月。與此同時,罷免藍委聲浪四起,藍、綠紛赴地方「集氣」,而拋出電視辯論國會改革的白營也回歸陸戰,號召支持者出來「反貪腐 護台灣」,與青鳥、藍鷹暗中較勁,這起國會改革無疑加劇了朝野對立,甚而牽動地方政治板塊,後續變化備受關注。

藍綠黨團幹部認為21日表決過程應當會很順暢,但綠已將戰線拉長至司法,而民間也醞釀罷免藍委聲浪。資料照 林林攝
藍綠黨團幹部認為21日表決過程應當會很順暢,但綠已將戰線拉長至司法,而民間也醞釀罷免藍委聲浪。資料照 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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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提覆議理由書11日經總統賴清德核可後,當天下午送抵立法院,依法規,立院需在15日內召開院會議決,國民黨團原想速戰速決,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備詢後,18日就表決,民進黨團反對開快車,要求完整討論,朝野三黨團協商後敲定,19、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覆議案,卓榮泰列席說明、接受質詢,21日院會採記名投票表決。

6/21「覆議案」表決大戰

公民陣線日前預告19~21日萬人重返立法院外,讓人好奇青鳥氣勢助攻下,朝野立委表決日會否再爆發肢體衝突,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說,在民主社會,大家要尊重朝野協商制度和簽下的承諾,如果有人又要再破壞議事規則、發起暴力杯葛,發起者應當負完全責任。

「我們有十足信心絕對不讓覆議案通過」洪孟楷堅定說,國民黨團一定團進團出,票票入軌,民眾黨團也會依照國會改革的堅持,對覆議案投下反對票。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表示「民進黨在這屆立法院從來沒有去發動占領主席台,(21日)更絕對不會去杯葛、占主席台」並將矛頭指向藍營,希望國民黨當天不需要也不要霸占主席台,「這樣亂真的沒有意義!」

吳指,這是台灣第14次的覆議案行使,已有經驗可循,21日表決預判會很順利進行投票,不會有變卦或特殊狀況,理當一個上午就可以結束。至於表決結果,她坦言,民進黨「先天上」弱勢,雖然正向期待藍白立委能聽到廣大民意「起義來歸」,但這一周黨產條例等多項議案藍白再次聯手,站在社會民意的對立面,她認為覆議案翻轉可能性極低。

宣講衝聲量醞釀罷免?白也加入陸戰集氣

為了國會改革覆議案,民進黨、國民黨從14、15日起展開下鄉宣講活動,綠將之定調「反濫權、護民主」,藍則定位為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視地區選民屬性,宣傳國會改革或民生相關議題,然此時之際,民間出現罷免藍委聲浪,包括葉元之、徐巧芯、王鴻薇等人皆入榜。

洪孟楷斥,民進黨完全背離過去國會改革的理念,現在只想做政治選舉操作,包括他們現在各地宣講,主要訴求就是醞釀明年幾個選區的立委罷免,「其實說穿了就是輸不起,想要拿回國會多數而已」,執政者應該負起執政責任,如果一味想著選舉,為罷免而罷免,沒有任何正當性,只會讓國人厭惡。

洪再度強調,罷免聲浪不會影響任何藍委21日的覆議表決動向,「我們絕對有信心團進團出,票票入軌。」

吳思瑤則反擊,「覆議案」是民主補課,因為國會法案在委員會實質審查、院會二讀逐條討論的程序被閹割,現在要透過地方宣講、盼給在野立委民意壓力,藉此來補正,況且人民有知的權利。

吳認為,國民黨自始抱持政治報復心態來修法,民進黨提出的國會改革版本硬是被丟包,希望藍白能跳脫政治對決,讓國會改革「真改革」而非擴權。

白營雖然缺席表決前的地方宣講,甚至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初始稱之為樁腳動員、各說各話,轉拋出電視辯論奇想,認為電視辯論「最便宜、有效」,遭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冷回「現在不是選舉何必電視辯論,應該在立院委員會好好討論」。

柯文哲及白黨團總召黃國昌諷完民進黨怯戰後,最終仍加入陸戰行列,白黨團昨預告號召民眾在覆議案表決翌日(22)晚間,到北市榮星花園一起「反貪腐、護台灣,反謠言、要真相」,雖然集會來得晚,但趁覆議表決結果出爐後衝一波聲浪,也順勢跟青鳥、藍鷹案中較勁。

綠祭出尚方寶劍「釋憲+緊急處分」

依規定,覆議案表決若不通過,總統應於10日內公告,並自公告日起3日內生效,推算時程,國會改革修法預計最晚7月3日正式上路,而民進黨團已做好下步準備,將提「釋憲」。

吳思瑤表示,不只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可能也會針對受影響的條文內容各自提出釋憲聲請,黨團尊重院際作法,除了提釋憲,也會同步向大法官聲請緊急處分(暫時處分)。暫時處分是指在大法官做成正式解釋之前,先暫停法律執行,避免施行後造成損害。

回顧憲史,大法官針對新法條裁定暫時處分,至今僅1例,2005年6月6日以賴清德為首的84名綠委就戶籍法第8條第2、3項明訂「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未捺指紋者,不予發給」聲請釋憲,並請求暫時處分,同月份10日,大法官火速做成釋字599號解釋,宣告該條款「於本案解釋公布之前,暫時停止適用」。

指紋釋憲案,大法官之後言詞辯論,同年9月28日作成釋字第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第8條第2、3項強制按捺指紋錄存,否則不發給國民身分證的規定「違憲」,立即失效,從聲請、暫時處分到做成解釋共經過114天。

洪孟楷表示,尊重民進黨提釋憲的權利,提釋憲不會影響國民黨團的任何決定及運作,但建議綠委們考慮到國人的觀感,不要一再違背主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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