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貨櫃車超載!國道過磅宣導期延長1年 未來違規罰9萬元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維護高速公路路面品質、橋梁結構安全及行車安全,並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今(2024)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CMS),則應進地磅站過磅;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過磅規定之宣導教育期原規劃自2024年10/1起至2024年12/31,考量配套措施尚需時間滾動檢討或釐清,爰將宣導教育期延長至2025年12/31。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0/16在立法院質詢提及,今年10/1交通部公告貨櫃車行駛國道實施動態地磅要過磅,但執行過程中的配套措施不足,已嚴重影響民眾的用路權益,近來有相當多的民眾反映,自從政策上路之後,地磅站過磅的貨車嚴重回堵到主線道,導致車道嚴重塞車,造成貨運業者及民眾怨聲載道。而地磅站回堵不僅造成交通壅塞,更會增加用路人發生事故的風險,過去五年在地磅站附近就發生了2000多件車禍,造成8人死亡及263人受傷,我也在會議上強烈要求交通部要有配套措施避免追撞事故的發生。
林俊憲認為,進口貨櫃如果超重,就應該在源頭管制,我也要求航港局要盡速建置進口超重貨櫃篩檢系統,避免超重貨櫃出港,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高公局表示,過磅規定之宣導教育期原規劃自2024年10/1起至2024年12/31,考量「港區進口超重櫃篩選警示系統」運作及轉歸責違規超載罰單等配套措施尚需時間滾動檢討或釐清,爰將宣導教育期延長至2025年12/31。
高公局提醒,2025年1/1至2025年12/31之宣導教育期間,維持現行將超載、逃磅等資料函送公路局、航港局及貨櫃公會參考納入公司管理及宣導教育之模式。
此外,貨櫃車行經國道未設動態地磅之靜態地磅站或其他主線路段時,仍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之方式。至於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員警於現場執勤期間,如遇貨櫃車過磅超載,則由執法單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論處。
高公局呼籲,車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亦勿心存僥倖逃磅;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勿超速或疲勞駕駛;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