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購遭詐騙可退稅了! 關務署新政幫民眾省荷包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近來詐騙猖獗,海外網購已成不肖人士詐騙管道之一,過去民眾拆完包裹後才發現被騙,依關稅法又無法申請退運出口退稅,讓人更火大。體恤民眾退稅權益,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若民眾原申報高價A貨物,遭詐騙實際來貨為低價B貨物,可檢附相關文件6個月內向海關申請退稅,同時提供三大便民減稅措施,幫民眾省下繁瑣程序與檢驗規費大省荷包、減輕負擔。
海外網購被詐騙6個月內可退稅 新三大便民措施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今天於關務署記者會中指出,民眾若遭到詐騙,網購收到的包裹為低價品,可於進口貨物放行翌日起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進口地海關申請更正進口報單退稅,不再以將原貨退運出口為要件。
關務署同時提供三大簡政便民措施,減輕民眾申辦負擔:1、簡化申請流程(更正表、退稅表、電匯直撥申請書表3合1);2、不計入半年6次低價免稅次數,等於多一次免稅額度;3、更正報單免徵收100元規費。
海外網購瑕疵最多可省6650元
另一種情況是,民眾跨境網購未遭詐騙,但發現貨物有損壞或規格、品質與網購訂單不符,想申請賠償或調換進口貨物免稅者,依現行實務須檢附「公證報告」(費用約6千元),造成民眾沉重負荷。
廣告
為保障民眾換貨免稅權益,財政部修改規定,提供三免文件,民眾可於原貨物進口放行翌日起1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海關申請賠償或調換進口貨物免稅,不須提供公證報告。
若原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總計未超過5千元,且國外廠商聲明放棄無須復運出口的不良品,不須送海關查驗(免徵收650元規費),也不須辦理殘值估稅或監視銷毀,減輕民眾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