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三角戀|台新金砲火猛烈反擊中信金 再提辜仲諒官司纏身還被重罰

財經 金融要聞
2024/09/13 15:43
林巧雁 文章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台新金控今天發表4點聲明重砲反擊中信金控,砲火猛烈回擊中信金痛處,直言台新金不像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曾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害經營團隊被處罰。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中)與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右)。林林攝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中)與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右)。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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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中信以公開收購干擾合意併購

台新金4點聲明如下:

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

蒐證捍衛公司名譽

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

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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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指中信帳上現金遠低於收購金額

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今日也有會計師投書指出,中信金本次打算收購新光金51%股權,需要現金370億元以及普通股57.28億股。然以中信金控公告的上半年財報來看,帳上現金遠低於所需370億元、要發行普通股也要先經過修章才能達成,合理推測中信金此次發動公開收購,極大可能是倉促為之而非有完整規劃。

台新金隱含出價已高於中信

會計師表示,以現金收購為主的作法,固然對投資者具有吸引力,但新光金控是以壽險為主的公司,未來在面對IFRS17及ICS所需資本需求時,仍應適度保留現金作為支應,否則也可能無法及時增資。

反觀台新金9月11日提出調整後,台新金每股轉換價格所隱含的新光金控每股價格為14.18元;以今日收盤價來看(台新金18.75元、中信金32.55元),台新金對新光金的隱含出價已高過中信金的隱含出價。因為是百分之百換股,所以沒有現金支付問題

計算方式為台新出價為:18.75*0.672+1.75=14.35元。中信的出價為:32.55*0.3132+4.09=14.28元。台新金隱含出價14.35元,已略高於中信金的1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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