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傻眼!百萬名車停路邊被撞爛 竟是保時捷幹的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凌姓男子將百萬「LEXUS」自小客停放路邊車格,隔天取車時,發現愛車已經脫離車格,且前後嚴重凹陷,連後擋玻璃也碎裂,模樣慘不忍睹,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肇事保時捷休旅車的許姓男駕駛,許男到案坦承,服用藥物導致精神不濟釀禍,因身體不適返家休息才未報案,警方表示,許男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除了要賠償車輛修復費用,將依規定祭出罰款並扣照。
全案發生在本月4日晚間8點多,凌姓男子將愛車停放在北屯區崇德路三段路邊停車格,隔天上午8點取車準備上班,發現愛車遭到狠撞,強大的衝擊力除了造成車尾嚴重凹陷毀損,後擋玻璃全碎,車頭還與前方另一台休旅車頭尾緊緊相連,模樣慘不忍睹,氣得報警處理。
轄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獲報到場,除了擴大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也向附近店家及住戶實施查訪,透過附近商家一名夜班員工指出,約莫凌晨3點半左右,有聽到一聲轟然巨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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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根據店員提供線索,縮小監視器閱覽時間,持續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一輛引擎蓋凹陷的保時捷休旅車,追查出肇事46歲許姓男子,許男到案後向警方坦承,事發前服用藥物,導致精神不濟撞上路旁車輛,當下因身體不適想快點回家休息,所以未報警處理,警方依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對許男開單舉發。
台中市第五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呼籲萬一發生車禍,即便無人傷亡,也應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