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輯|7千萬換7天自由 柯文哲羈押禁見3個月!最長可押這麼久
【記者丁牧群、林志青/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的交保昨再遭高院撤銷,台北地院昨晚(2日)6時重開羈押庭,逆轉裁定柯文哲等4人收押,4人於凌晨近1時上銬被送上囚車直送台北看守所。柯文哲於檢方偵查期間被羈押114天,12月26日起訴移審台北地院後,法官裁定3000萬元交保,隔天完成辦保手續重獲自由,但北檢抗告成功,北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7000萬元交保、加戴電子腳鐐,沒想到這回交保裁定又被撤銷發回,北院第三度開羈押庭逆轉裁定收押,柯僅獲7天自由又返回台北看守所,將在牢裡吃年夜飯。
凌晨上銬上囚車直送看守所
同樣被裁定收押的,還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由於柯文哲等4人上回被裁定交保還要配戴電子腳鐐,這回被裁定收押後,北院先通知電子腳鐐廠商將4人的電子腳鐐解除,才於凌晨近1時將4人押解上囚車,送到台北看守所。
台北看守所今凌晨表示,「柯文哲於今(3)日1時08分許送抵本所,隨即依照《羈押法》進行安全檢查,柯與所涉案件有關其他被告,分別配住不同之多人舍房,本所會持續注意收容被告的身心與健康狀況,提供所需之輔導與醫療資源」。
柯文哲等4人被送上囚車時,記者高聲問「會抗告嗎」、「會覺得司法不公嗎」、「會覺得委屈嗎」等問題,均不發一語。
柯文哲一審最長可羈押15個月
依照《速審法》規定,法院審理期間首次收押為3個月,每次延押2個月,若涉犯10年以上重罪,可延押6次,由於柯文哲被起訴刑責10年以上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也因此柯文哲於北院審理期間,最長可羈押15個月。
柯文哲羈押114天交保7天又回籠
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遭檢調搜索聲押,一度無保請回,但高院撤銷重開羈押庭後,北院於9月5日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他被羈押114天,直到檢察官上月26日偵結起訴,將他移審法院,北院合議庭當天裁定他3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並命不得與相關被告、證人接觸,他隔天交保開心回家和妻子陳佩琪相見,陳佩琪還為他準備火爐過火去霉運。
但北檢抗告成功,北院重開羈押庭,30日仍裁定柯文哲交保,將保金提高到7000萬元,並加戴電子腳鐐。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高院並舉出7事證,直指柯文哲等人有高度串證可能,交保不足以防止勾串。北院昨第三度召開羈押庭,依照高院此次發回意旨,認定柯文哲等4人有逃亡、串證之虞,逆轉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3個月。
柯文哲在交保後,除了兩度返回法院迎戰羈押庭,還多次到新竹台大醫院探視93歲的病危父親,並於1日辭去民眾黨主席職務,但僅獲自由短短7天又再回牢籠,將於看守所吃年夜飯。
北院裁定收押理由:尊重審級制度
北院合議庭先前兩次裁定柯文哲等4人交保,但都被高院撤銷發回,此次逆轉收押禁見,合議庭說明理由,指先前的裁定已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補充本次改羈押被告主要考量在於,根據相關事證,柯文哲等4人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被告4人所犯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4人都有刑事訴訟法明定的羈押原因。
合議庭指出,前次裁定命柯文哲等人具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及諭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但此次高院發回的裁定意旨,認為本案顯有事實認定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也因此就算依據北院先前裁定所諭知的指示,4人仍有勾串空間。
合議庭指出,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並考量於前次裁定後,檢察官於抗告理由提出關於羈押必要性的事證,並衡量關於本案對於社會危害程度及國家刑罰權行使的公益考量,與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權衡,認為若沒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因此裁定4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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