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快訊
KNEWS
⚡
有片|騎醫療電動車自摔爬起又噴飛!他渾身酒氣稱「不會觸法」 驚知真相傻眼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65歲林姓男子,近日騎乘醫療用的電動代步車外出,不慎自摔導致輕傷,警方獲報到場,聞到他全身散發酒氣,經執行檢測酒測值竟超標,林男原以為醫療代步車並非酒駕規範車種,警方當場授予法治教育,電動代步車雖屬「行人輔具」,但在《刑法》中仍屬「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駕駛同樣違法,最重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與30萬元罰金。

警方表示,林姓男子上周晚間騎乘電動代步車,行經南區忠明南路巷弄內不慎自摔,並在試圖起身的過程中誤催油門,被自己的電動代步車拋飛在地,造成輕微擦傷,所幸未波及其他人車,轄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獲報,立即到場處理。

警方到場協助林男起身過程中,發現他渾身酒氣,懷疑有酒後駕駛情形,依法實施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林男原以為自己僅是使用代步工具,不會觸法,然而警方進一步說明,《刑法》第185-3條明定,酒後駕駛任何「動力交通工具」皆屬違法,醫療代步車即在此範疇之中。
推薦新聞:點名鄭照新減重!盧秀燕笑揭犧牲副手原因 發福全因職業傷害
警方指出,根據規定,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5%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將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林男得知後果頓時恍然大悟,並對自己酒駕行為深感後悔,警方後續依法進行偵辦,也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警方呼籲,醫療用電動代步車雖在交通法規上視同行人輔具管理,使用者無需駕照即可上路,卻因以電力驅動,在《刑法》中仍列為動力交通工具,若有酒駕、肇事逃逸等行為,將依法追究刑責。民眾若家中有長者使用此類代步車,應特別加強宣導及協助了解法令,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違法,甚至釀成遺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