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交警濫查133人個資 每案判刑1年!卻獲緩刑原因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大隊某分隊陳姓警員,分別在2022年間利用職務之便,使用公務電腦、M-POLICE查詢民眾個資達133筆,經警政署查覺函請台中市警局督察室清查後,主動報請檢方偵辦並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審酌陳員坦承犯行,且近5年無任何懲戒處分,信無再犯之虞,每罪判刑1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2025/01/14 17:12 社會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