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700醫糾案卡關!全因醫師拒具名鑑定 司法官曝心聲求解方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刑事訴訟法》2024年5月15日施行鑑定新制,要求刑事案件鑑定人須具名,且必要時須配合司法機關到法庭作證說明。新制影響最大的是醫療糾紛案,因為院檢以往長年委託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醫師有無過失,但醫審會認為新制「窒礙難行」,理由是「具名」恐使鑑定醫師遭關說、騷擾甚至報復,且醫師本業繁忙,難抽出時間出庭,因此醫審會同年8月起退回司法機關委託鑑定案,導致新制施行1年來,累積700多件醫糾案卡在地檢署及法院無法結案。一名檢察官無奈說:「司法官已經忙到快瘋掉,我覺得醫療糾紛最好都給衛福部處理。」《知新聞》訪問法官黃湘瑩和檢察官黃珮瑜,了解修法原因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