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擦撞女大生竟要求「陪睡」!遭判免職轉任事務官 15萬薪慘腰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男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腳踏車,在萬華區與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擦撞,雙方談論如何賠償時,陳檢得知女大生身上只有300元現金、戶頭存款只有11元,竟對她說:「妳如果願意跟我做愛,就不用給我錢。」甚至噁說附近有很多旅館。女大生以手機錄音為證,向警局申訴陳男性騷擾,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均認定陳男觸犯《性騷擾防治法》、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去年判決罰俸3個月,共約40多萬元,上訴後,職務法庭今改判陳立儒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