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專訪|檢察官好怒!逃逸外勞成最新工具人 籲法院重判「詐團免洗筷」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7月三讀通過打詐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高額詐欺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刑事訴訟法》將科技偵查法制化,明定檢警可運用GPS定位追蹤,即時追查車手位置及去向,並可利用M化車定位,鎖定詐欺電話機房,還能使用熱顯像儀,調查被害人遭囚位置,即時救援。針對政府提高詐欺刑度、強化偵查武器,站在打詐第一線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接受《知新聞》專訪,坦言:「只要人性有貪念,詐騙案很難杜絕。」
他直指目前打詐仍有漏洞,呼籲政府強化管理第三方支付、虛擬貨幣等金融工具,堵絕詐團金流通路,且法院應重判「詐團免洗筷」、取款車手,並揭露詐團目前大量利用的工具人,竟是逃逸外勞,帳戶都能賣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