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不甩罰款17萬慘了 國家討債出殺手鐧!欠費男「壓力山大」1秒繳清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千萬不要因小失大!日前1名男子遭酒測攔查,卻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遭裁處18萬元罰鍰,沒想到男子只繳1萬元便拒繳納,直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通知,若未在指定日期繳清將扣押位在台北市的房產,男子立即繳清救房。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表示,去年台北市1名男子駕車行經酒測攔檢點,卻不依警方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遭新竹區監理所裁處18萬元罰鍰,但該男只繳納1萬元,便不再繳納。
新竹分署表示,經新竹區監理所移送行政執行,調查男子財產後,發現男子名下有台北市萬華區房地產,土地公告現值近600萬元,且有逾百家上市櫃公司的股利所得,初判應有資力繳納欠款。
救北市房產主動清償
新竹分署指出,依照《行政執行法》規定寄發傳繳通知男子,應於指定日期前繳清罰鍰,若在傳繳到期日過後仍未繳款,將立即扣押財產,男子感受到財產遭執行的壓力,在指定日期前就主動到場,刷卡一次繳清剩餘17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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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曾說明,不僅是交通罰款,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包括財稅、健保、罰鍰及費用等四大類,諸如綜合所得稅、牌照稅、全民健保費、道路交通罰鍰、及燃料費等。
新竹分署指出,不要以為欠公家小錢就沒事,行政執行署會進行各項強制執行手段,如扣押收取義務人之存款、薪資、查封、拍賣、甚至可能被限制出境、拘提、管收,造成生活諸多的不便。
過去就曾發生過,不少竹科內的科技新貴積欠國家罰鍰的理由多數是違規停車或超速罰單,罰鍰金額並不大,平均在2千元到2萬元之間,卻因疏忽處理,結果移送行政執行署,經執行署傳繳通知仍不處理,直到改通知任職的公司要強制執行扣薪,結果當事人被公司以影響公司聲譽及不守法為由影響升遷,甚至有人被公司要求自動離職,丟了飯碗,實在是因小失大。